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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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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6月到2025年3月,来自黑龙江的那先生等10名农民工,在贵州省的贵阳市干活,承担一工程项目的木工活。

这个项目,总包方是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甘肃二建”),分包方是北京鸿基诚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鸿基”),涉及的那先生等人的劳务费为3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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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项目来说,35.1万元算不了什么;对于一家规模较大的建设集团来说,35.1万元更不应当成为问题。但是,对10名农民工来说,就不算是小钱了。它可能是孩子的学费,可能是老人的医药费,也可能是一家人的生活费。

但是,就是这么一笔数量并不算大的费用,却成了10名农民工的心头之痛。

据大风新闻1月25日报道,49岁的那先生为讨要这笔劳务费,已在兰州市租房半年。这半年里,他没有回过黑龙江老家,每天醒来只有一件事,向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讨回35万余元的劳务费。

据那先生介绍,在他的多次催促下,北京鸿基与甘肃二建曾进行了协商,并在2025年初,两家公司达成协议:由甘肃二建直接代付那先生等10人的劳务费3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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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那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甘肃二建竟然拿出了一个令他们根本无法接受的偿付方案:以公司持有的房产抵顶工人的工资。

黑龙江的农民工,到甘肃去拿下一处房产,且没有明确房产在哪里,能不能卖出去,这样的方案,10名农民工兄弟怎么可能接受呢?

说句很不好听的话,如果房产好卖,甘肃二建还会把房产抵给农民工?可能早就自己卖了。只有在房产不好卖,且仍在降价的情况下,甘肃二建才会想到把房产抵给农民工。

面对记者的采访,甘肃二建没有抵赖,态度倒是不错,承认欠了10名农民工劳务费。但是,就是答案很不仗义:没钱。

没钱是甘肃二建的事,工程是企业接下的,工人也是企业聘用的,他们做完了工程,自然应当把工资结给他们,而不是一直拖欠。

更重要的,根据北京鸿基提供的消息,业主已经把工程款支付给了甘肃二建,但甘肃二建没有把分包的工程款给北京鸿基,造成北京鸿基无法支付10名农民工的劳务费。

甘肃二建能够与北京鸿基形成共同协议,由甘肃二建支付10名农民工35.1万元劳务费,就在于他们确实已经拿到了业主的工程款。

拿到工程款而不支付给农民工,这就是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了,性质就比较恶劣了。我们猜想,这些钱可能被甘肃二建挪作他用,去拆东墙补西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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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金钻,就别揽瓷器活。既然企业已经没有能力再接工程了,就少接一点。既然接了,就得将农民工工资发出去。发不出去,单位负责人就应当承担责任。此时此刻,甘肃二建应当好好考虑一下了。

这些年来,中央反复要求,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尤其是春节来临之际,更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够发放。就在1月16日,李强总理还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要扎扎实实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继续组织实施好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欠薪单位责任,综合运用监测预警、督查考核、信用惩戒等措施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对困难农民工的临时救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那么,甘肃二建将如何解决10名农民工的35.1万元劳务费呢?甘肃二建的母公司,甘肃建投又当如何看待呢?是否可以调度一点资金,把10名农民工的工资解决一下呢?

如果仍然不能解决,希望当地政府及有关方面能够介入,协调和处理好这一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因为,他们的劳务费,确实是被甘肃二建挪用的,属于故意拖欠,性质比较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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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政府的威信,事关单位的信誉,切不可掉以轻心。拖欠的时间已经接近一年,10名农民工也是心急如焚。春节将近,他们等着这些钱过年呢,而甘肃二建试图用“以房抵薪”的方式解决,完全不可取,绝对不能这样做。强行这样做,就是不执行政策,就要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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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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