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运输、携带、邮寄等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权公安将持续依法严打此类违法行为。
近日,依法查处多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
野岗派出所
近日,民权县公安局野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村民冯某某在街边摊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当场查获其待售爆竹19盘(已售出4盘)。
经查,摊主冯某某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绿洲派出所
近日,民权县公安局绿洲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掌握线索,查明自2025年1月以来,违法行为人张某多次向民权县某超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共计19件。
张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胡集派出所
超市经营者王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民权县公安局胡集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某超市涉嫌非法贩卖烟花爆竹。随后,民警在该超市院内查获烟花爆竹21箱,并现场查获交易行为。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自身和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民权县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公安机关将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及时拨打110、13462974444(公安局)、0370-8573110、18837007555(应急管理局)进行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同筑牢安全防线,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来源:平安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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