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这话题是网友提醒了俺,话说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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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1月5日夜间,在太原长风东街一小区西面的围挡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大火发生,并引燃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7日上午,太原迎泽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天确实有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杂草导致大火发生,并将尚未安装的充电桩烧毁。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赶到现场,一个小时内将大火扑灭,没有人员伤亡。当地警方回应记者称,燃放烟花者已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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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传信息,三名年轻人在围挡外燃放烟花,火星引燃杂草并蔓延至围挡内存放的充电桩区域。上百个全新未开封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被烧毁。

太原市自2023年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五禁”(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此次燃放烟花明显违法。

现在看来,或许这还不是一个违法行为这么简单轻松,这么轻描淡写。烧毁上百个充电桩,损失究竟有多少,新闻没有公布。笔者以一个充电桩5000元粗算,上百个充电桩烧毁就是50万元的损失。——这就不是小事一桩了。

刑法里有一个罪名——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放烟花烧毁充电桩的事件虽说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已经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同样涉嫌失火犯罪。

根据相关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即达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太原该起违法燃放烟火爆竹的行为若已达到失火罪的财产损失标准,当以失火罪追究燃放烟火者的刑事责任。

《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等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行政区域内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该起违法燃放烟花烧毁充电桩的事件发生在迎泽区,禁燃区域,很明显的违法燃放行为。

笔者旗帜鲜明告诉网友,《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至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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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太原市曾专门发文,强调严厉打击非法储运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山西省2025年12月废止《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不意味着各城市依法制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就失效,相反各城市的禁燃规定依然有效。

且看山西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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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节的脚步愈发临近,烟花爆竹销售燃放也进入高峰期。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要求,切实守护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曲沃公安主动担当、精准发力,以“零容忍”态度抓实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线。|

山西省宣布废止实施五年多的烟花爆竹“禁放令”,一坨坨霉体和烟花爱好者们有意(弱智系无意)断章取义、歪曲解读今年春节可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别TMD的见风就是雨了,别TMD的乱带节奏了。而对于太原乃至山西的为政者,更得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切莫上了无良霉体的当了。

最后,呼吁对太原该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烧毁充电桩的行为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