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红本本,我等了二十年,今天终于领到手了。”2025年7月16日,赵某开心地将刚拿到手的不动产权证展示给大家看。
原来,二十年前,赵某通过中间人购买了一处房产,却多年办不了房产过户手续,虽多次找到房主张某和其妻子王某商议,但房主张某和其妻子王某认为当初自己将房屋出售给了中间人,并未出售给赵某,故不同意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无奈,赵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和王某起诉至镇巴法院。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到张某和王某了解情况。考虑到张某和王某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法官便采取上门送达的方式到二位老人家中送达,通过调查发现,他们对赵某诉至法院的行为感到气愤和不理解,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一周后,法官第二次来到两位老人家中,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出发,向他们释明房屋买卖相关法律规定,宣讲了房屋过户政策,并转达了中间人的意见,逐步打消了他们的顾虑。遂张某和王某态度也有所缓和,表示愿意考虑协助赵某办理房产过户事宜。当法官第三次来到两位老人家中时,他们竟主动提出了自己的调解方案。最终,在立案二十天后,双方经法院主持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后王某与赵某一同去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赵某终于领到了“迟到”二十余年的房产证,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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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法院在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法官多跑腿”换“群众少跑路”,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