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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家事审判”,带给人的是脉脉温情;“调解+劳争审判”,带给人的是一份安宁;“调解+环资审判”,带给人的是天蓝水清。在以知识产权审判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进程中,当科技的“硬核”力量遇上调解的“柔和”力量,“调解+知产审判”带给人的又将是怎样的图景?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调解在实质解纷中的独特作用,一方面探索“以更多的可能助推和解”,一方面探索“以和解助推更多的可能”,用一系列生动实践,给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调解是如何成为优选方式的

在一起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中,二审合议庭在对案件处理形成一致意见,且完成了判决书撰写工作的情况下,全面梳理双方一系列纠纷,为其搭建对话平台,最终促成和解。

为什么宁可将付出心血撰写而成的判决书束之高阁,也要选择调解?

该案中,中外双方当事人不但就已发生的全球20余起纠纷一揽子和解,还在协议中表示,如果发现对方存在“疑似专利侵权的行为或误导性广告声明的行为,双方可以通过友好的方式保持沟通与协商”。

在一系列案件的一揽子和解、一系列纠纷的一次性解决中,调解递出的是“以一案解多案”的钥匙。

在一起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中,二审合议庭面对双方多次在竞标时针锋相对、积怨颇深的情况,坚持调解优先,可谓“不畏其难”;调解工作历时三个多月、其间多次波折反复,可谓“不避其艰”;数次赴项目驻地和双方住所地进行现场调解,可谓“不辞其远”;协调双方逐项修改调解书内容十几次,可谓“不厌其烦”。

为什么宁可付出比撰写判决书多出数倍的心血,也要坚持调解?

该案中,经调解,原告同意向被告提供技术许可,被告不仅实现了“违法侵权”存量转变为“合法许可”增量,也避免了因另外十余个涉嫌侵权项目再次被诉。

在一次次将诉诸公堂“一对一”变为合作共赢“一加一”中,调解施展着“将侵权变授权”的魔法。

2024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当庭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一揽子和解。嫌隙自此画上句号,3位留美归国科研人员在留下的合影中露出久违的笑容。

该案为广大科研机构和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具有“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意义。某研究院针对该案反映出来的问题,专门修订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等,对科研成果归属、转化的有关风险点作出规定。

从“一案”到“一片”,调解的功能在空间上进行着拓展式延伸;从“案件”到“文件”,调解的功能在时间上实现着升级性延续。

“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解纷目标,在每一起案件中将调解和解作为解纷的优选方式。”最高法院知产法庭法官张新锋介绍。

调解之魅力,在于其蕴含着“和”的力量。

很多来法庭的当事人发现,法庭为其准备的一次性饮用水杯上,醒目地印着八个字——“因诉而争、因和而胜”。暖意融在手里,“和”意沁入心间。

2025年11月,在最高法院知产法庭和各地法院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调解工作指引》,指出要“引导当事人认同‘争中求和、因和而胜’的诉讼文化”。

从水杯上文字的劝慰诉说,到官方文件的指引解说,法庭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努力把“和”的理念推广到当事人诉讼中、经营中、研发中,推进到开庭前、立案前、纠纷前。

“土办法”是如何变得高大上的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土办法”,常运用于鸡毛蒜皮的小事里、家长里短的案件中,很难将其与高精尖的科学技术、高大上的知识产权联系在一起。

2019年1月至2025年12月,最高法院知产法庭民事二审实体案件调撤率为37.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民事二审案件和一般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并且,调撤率整体呈上升态势。

把“土办法”打造成了“金招牌”,怎么做到的?

据悉,法庭坚持因案制宜,根据技术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权属纠纷、涉外纠纷和涉及国有企业纠纷等不同类型纠纷的特点,针对性采取不同调解方案和措施,提高调解成功率。

对于以专利侵权纠纷为代表的技术类民事纠纷的调解而言,技术事实的查明是基本前提。

在一起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中,二审合议庭以事实查明为基础,分四步开展调解。

首先,把调解做到“化繁为简”的“争议焦点上”。在赴现场勘验前,为了确保勘验效果“最大化”,先对技术事实进行了细致梳理,将争议焦点“最小化”。

然后,把调解做到“破冰向暖”的“双方心坎上”。安排双方全程参与勘验并全面发表技术比对意见,确保诉辩意见得以充分展现,缓和了此前的紧张局面。

继而,把调解做到“由表及里”的“事情根源上”。在闭门会议中坦诚指出,涉案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过于具体琐碎,为竞争对手提供了较大避让空间;而被诉侵权设备则在整体上借鉴了涉案专利发明构思,虽细节上有所差异,但不排除等同原则的适用空间。

最后,把调解做到“从今往后”的“发展前景上”。指出产品的国内和国际市场都颇为广阔,双方应把经营重点放到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上,甚至可考虑相互合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何况此心坚且真。就这样,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对于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系列案件、关联案件,要善于发挥“首案”的示范作用。

在某侵害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中,二审合议庭先行送达一份首案“示范判决”,在其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运用“穿透式一揽子解纷法”,促成各方对全部后续案件达成和解。

对于跳槽引发的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要充分考虑各方诉求实质和利益平衡。

在某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十案中,龙某某从兆某公司离职后入职绿某公司,后绿某公司先后提出了10件专利申请。二审合议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充分权衡各方利益诉求,最终促成各方全面和解。

法庭用实践证明了,在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调解都有着广阔的适用空间。“土办法”之“土”,并非土里土气,而是土生土长,其扎根于传统文化的沃土,故而用之可行;深植于人民群众的心田,故能行之有效。

“传统智慧”是如何与时俱进的

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智慧结晶,调解一直在这片古老的神州大地上丰富着其内容、发展着其内涵。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调解是如何与时俱进、“用创新保护创新”的?当调解与更多传统智慧碰撞在一起,将会给案件处理带来怎样的灵感火花?

中华传统智慧注重辩证地对待退与进的关系。

在一起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中,二审合议庭分“两步走”:先是“以双方各进一步引导其各退 一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方撤回起诉并撤销财产保全,另一方撤回对涉案专利的无效请求;继而“以双方各退 一步引导其各进一步”,在此基础上,促成双方就其他专利权达成许可合作协议。

中华传统智慧注重以长远的眼光看待事物。

在一起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中,二审合议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引导其“明明白白地和解”;通过电话、在线会议及面对面、背靠背多轮沟通,帮助其“顺顺畅畅地和解”;促成双方一揽子解决所涉全部争议并达成合作协议,实现了“彻彻底底地和解”。和解来之不易,双方倍加珍惜。假如给这份和解结果一个期限,双方都希望是——长长远远。于是,双方创造性地约定了“和平发展期”,集中精力创新,携手开拓市场,实现了“长长久久地和解”。

中华传统智慧注重逆向思考问题。

调解能否成功,关键在于方案。在前的和解可以催生在后的合作,在后的合作能不能反过来解决在前的纠纷呢?在一起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中,二审合议庭创造性地提出“事后许可”的方案建议。双方均认为这一方案既可巧妙化解其核心争议,又为其搭建了合作桥梁,最终欣然接受。

中华传统智慧注重事物之间的协同呼应、互补共振。

在一起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中,二审合议庭注重“上下联动”,邀请一审承办人共同参与庭前调解;“审调联动”,承办人、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在每个环节中,全员全流程同步开展调解与释法析理;“前后联动”,引导各方当事人不仅就本案赔偿责任、而且就后续纠纷预防及衍生程序解决等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最终,各方当事人当庭签署和解协议,有效避免了“案生案”。

“东方经验”是如何走向世界的

成立七年来,最高法院知产法庭新收涉外案件年均增长18.7%,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与此同时,调解这一“东方经验”也在不断地面向科技前端,站向时代前沿,走向全球视野。

在某侵害标准专利涉外纠纷系列案中,经二审合议庭反复耐心协调,中外当事人最终达成全球一揽子和解。外国当事公司表示,基于对最高法院知产法庭此前二审的关联案中所展现的专业素养和公正权威的充分认可,同意合议庭就本系列案提出的和解方案。前案赢信任,后案自然顺。该案和解协议在达成当天就履行完毕,实现了双方既有全部纠纷和未来潜在争议的一次性解决。

2019年1月至2025年12月,最高法院知产法庭涉外民事二审案件调撤率为36.7%,高出同期全国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调撤率近一倍,亦远高于同期全国涉外民事二审案件。

“在处理涉外案件时,更需立足全球视野,引导当事人超越单一争议,审视其全球一揽子纠纷的内在关联,通过战略性协商,谋求整体性、根本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将矛盾化解于未然。”最高法院知产法庭副庭长朱理说。

和合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为全球治理贡献着中国智慧,提供着中国方案。于知识产权调解工作而言,“和合”不仅是理念,而且是方法。

如何实现从“合”到“和”,以更多的可能助推和解?

以调解力量之“合”助推和解。法庭推动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协作联动解纷,依靠基层社区疏解纠纷;健全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常态沟通;建立代表委员协助调解、案外人参与调解等工作机制。

以关联案件之“合”助推和解。最高法院知产法庭积极运用关联案件信息披露制度,全面掌握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成因、发展脉络与现实情况;采取指定集中管辖、集中分案等措施,将关联系列纠纷案件交由同一法院管辖或同一合议庭审理。

如何实现从“和”到“合”,以和解助推更多的可能?

最高法院知产法庭高度关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注重创新技术在市场良性竞争中的经济价值和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努力于“诉讼之际”挖掘“合作之机”,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将“眼瞪眼,牙咬牙”的对抗转变为“手拉手,心连心”的合作。

在以知识产权审判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进程中,调解正一次次为诉讼双方尤其是科技型企业掐灭怒火、浇灭战火,并点起合作的炉火、希望的星火。“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做实通过调解和解实质解纷,兼顾案件审理主业与参与创新治理,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为保障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最高法院知产法庭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庭长郃中林表示。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作者: 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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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陶羽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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