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强律师解读:起诉离婚的一方有过错,法院会判离吗?

法庭上,甲紧握拳头坚称必须离婚,而坐在对面的乙泪流满面地控诉:“他在外面有人了,现在还想用这个理由甩掉我,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2015年,甲与乙步入婚姻殿堂,婚后育有一子。起初生活美满,但自2020年起,甲多次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发展为持续稳定的同居状态。

乙发现后多次挽留,甲却变本加厉,甚至将第三者带回家中居住。

2024年初,甲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交了自己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明。乙当庭愤怒质问:“你出轨了,现在还想用出轨的事实来离婚?法院如果支持你,岂不是鼓励大家都去出轨?”

庭审中,乙坚决不同意离婚,认为准许甲的离婚请求等于纵容其违法行为。她向法庭哭诉:“他背叛了婚姻,现在还想通过法律手段摆脱责任,这对我和孩子公平吗?”

01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我国实行彻底的破裂主义离婚原则,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与哪一方提出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存在过错无关。”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甲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属于法定离婚事由,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02 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

在子女抚养方面,考虑到孩子长期随乙生活,法院判决孩子由乙抚养,甲按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孩子成年。

在财产分割上,法院适用了 “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虽然甲作为过错方,但根据现行法律,过错本身并不直接导致财产少分或不分的后果

法院综合考虑乙抚养子女的需要和无过错方身份,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价值约400万元)判归乙所有,乙需补偿甲房产折价款120万元;其余存款60万元,乙分得40万元,甲分得20万元。

03 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同时支持了乙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因甲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乙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合甲的过错程度、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法院判决甲支付乙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

在我国离婚诉讼实践中,过错方起诉离婚能否获判离,存在普遍误解。作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我结合13年家事案件代理经验,解析本案中的三大法律焦点:

焦点一:离婚判决的核心标准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只要存在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即应准予离婚,不考虑原告是否有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3条明确规定: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焦点二:过错的法律影响

虽然过错不影响离婚判决,但会实质影响离婚后果:

  • 财产分割倾斜: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实践中,无过错方可能获得60%-70%的财产份额

  • 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通常为1-10万元,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综合确定

  • 抚养权考量:出轨方同居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影响抚养权归属

焦点三:特殊情形处理

当过错方以自身过错为由起诉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时,需区分处理:

  • 若感情确已破裂:即使无过错方不同意,法院仍应判决离婚。无过错方的权益通过财产倾斜和损害赔偿实现

  • 若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无过错方表示原谅并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可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婚姻挽救机会

俞强律师特别指出:实践中,部分当事人误以为“只要对方有过错,自己不同意离就离不成”,这种认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婚姻关系能否解除,最终取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非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法律的天平不因眼泪而倾斜,也不因过错而失衡。

法庭上,法官敲下法槌宣布休庭时,甲面无表情地整理文件,乙仍在低声啜泣。这场因背叛引发的离婚诉讼,最终以解除婚姻关系告终。

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是过错方,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仍会解除这段婚姻的枷锁。

甲获得了自由,但付出了财产少分和赔偿的代价;乙失去了婚姻,但获得了法律对无过错方的特殊保护。在法律的框架下,过错不会成为离婚的障碍,但会成为责任的分水岭

风险提示: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执业证号:13101201210159547
专业荣誉

  • 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

  •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作为上海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的专家,俞强律师凭借其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深厚的学术背景和13年的丰富执业经验,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实务研究,尤其擅长处理涉及过错追责、复杂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争议的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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