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交钱,一手解保,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在仙桃法院调解室里,在承办法官刘文伍的主持下,当事人江某与孙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故事还要从去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01
案情简介
2025年10月,江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时,与步行的孙某发生碰撞,造成孙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江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孙某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某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江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账户。
02
法院调解
受理案件后,刘文伍第一时间审阅卷宗材料并梳理案情,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完整,一纸判决文书虽能实现案结事了,但可能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实质性化解纠纷,刘文伍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理纠纷。
“我不是不想赔,可账户被冻结了,我现在连日常开销都成问题,拿什么凑钱啊?要是能先把账户解冻,我肯定马上想办法凑齐赔偿款。”
“法官,他撞了我,现在一句道歉都没有,还想着先解冻账户?我要是同意了,他到时候反悔不给钱,我找谁去?必须先拿到钱,我才同意解除保全!”
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后,刘文伍发现,其实双方对赔偿数额并无异议,但在解除账户冻结与支付赔偿款的先后顺序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孙师傅,我理解你担心拿不到赔偿的心情,但江某的账户被冻结后,确实生活、工作都受了很大影响。他刚才也说了,只要账户解冻,就马上凑钱给你……”
“江某,账户冻结是孙某依法申请的保全措施,目的就是保障后续赔偿能顺利执行,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你要是真心想解决问题,就得拿出诚意,如果能当场一次性将赔偿款付给孙某,相信他也会理解你的难处,及时申请解保。”
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协调和沟通,双方终于放下顾虑,同意采用“一手交钱,一手解保”的方式解决争议。随后,在刘文伍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江某当场将赔偿款足额支付给孙某,孙某同步向法院提交了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和撤诉申请,法院当天便依法解除了对江某名下账户的冻结。至此,该纠纷顺利化解。
来源:仙桃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