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闻爆出,网文作家李鑫由于《六朝》系列小说涉黄,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6万元,在一审过程中,他曾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李鑫由于在台湾地区上传《六朝清羽记》《六朝云龙吟》《六朝燕歌行》等网络小说著称,其中涉及到许多露骨描写。
李鑫的判刑,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人们很自然就想到了网络文学的开山鼻祖罗森,以及前段时间的 “海棠文学城” 涉黄案件。
有人认为仅仅是写作色情章节,就要毁掉一个作者十年的青春,这样的判罚会不会太重了。
除了对涉事作家的判罚更多的人聚焦于“什么是色情文学”上,如何设定一根线,区别文学和色情文学,现在是法律的灰色地带,也是让无数网络作家头疼的问题。
“脖子以下不能写”是不是真的合理,也是目前网络文学的一大问题。实际上,熟悉网络文学历史的人都知道,色情文学伴随着网络文学,一直是网文开荒史的主旋律之一。
说到网文开荒史,最后顺便给大家介绍下我们正在更新的【大潮起·网络文学30年】原创系列,预计用10万字,20余篇推送给大家讲清30年间网络文学史的风云变幻。诸如台湾市场、小黄文等情节的来龙去脉,都会在后期一一展现。
【大潮起·网络文学三十年】回顾(点击蓝字阅读):
第一期:网文起家黑历史,太野了
第二期:像它这样的网站,太可惜了
第三期:榕树下,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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