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的一个小区里,不少住户发现有人正在装修新房,可这装修风格却让人觉得十分怪异、阴森,看起来特别像用来放置骨灰的地方。
住户们感到背后发凉,情绪激动地跑到物业那里投诉,强烈要求停止这种诡异的装修!
随着事情逐渐引起关注,不仅房主站出来解释,相关部门也出面进行了澄清。
那么,居民口中所谓的“骨灰房”到底是什么用途?物业又会采取怎样的措施呢?
在广东佛山,某小区的一套房子正在进行装修,邻居们走进去参观后,不禁连连惊呼:“这也太吓人了!”
仔细观察,这套房子的设计确实与众不同。
从墙壁到窗户都装饰得富丽堂皇,天花板上甚至贴满了金箔纸。
墙上的图案全是密集排列的佛像,但具体是哪些佛像,大家并不清楚。
黑色与金色的搭配,不仅没有显得奢华,反而透着一股诡异的气息,特别是那些金箔纸,看上去特别像是祭祀时用的金宝塔。
而屋内的布局和摆设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靠近窗户的位置摆放了一个双开门柜子,上面雕刻着层层叠叠的金色龙纹,看起来价格不菲。
不过,它的实际用途却令人浮想联翩——柜子上方还有楼梯通向更高的地方,最顶端留出了一个很大的空位。
这一场景似曾相识,很多住户突然意识到,这不是用来供奉先人的台子吗?
类似的柜子还有很多,一些金白相间的架子虽然还没布置好,但也明显是为了专门放置某些东西。
通常情况下,普通人家的房子结构都是方方正正的,顶多再加个吊顶作为装饰。
然而,这套房子不仅增加了承重梁,连门框上方都被设计成了圆滑的形状。
住户实在忍不住,大声质问道:
“你们看,这难道不像棺材吗?”
更关键的是,住户们发现这套房子显然不是用来居住的。
这位房主一口气买了小区里的三套房,分别位于五楼和六楼,原本打算把它们全部打通,连成一体。
不过,目前只拆掉了六楼两套房的隔墙。
每套房子内部的所有房间也都被彻底打通,卫生间被拆除,部分窗户还用砖块封死。
如果这是给人住的,怎么可能遮挡阳光,不摆放床铺和其他家具,甚至连个厕所都没有?
因此,大家都得出了相同的结论:房主就是想把它改造成“骨灰房”,然后通过这种方式获利。
说实话,换成谁都会觉得心里不舒服,感觉很晦气。
而且这个小区的房子价格可不低,正常售价都在每平方米22000元左右,二手也能卖到16551元一平米。
一旦这样折腾下去,小区名声受损,房价肯定会大幅下跌,住户们的经济损失将非常严重。
于是,越来越多的住户聚集起来,要求立即停工,并让物业给出合理解释。
甚至有些男住户气愤得直接冲上楼,试图搬走那些柜子和架子,现场一度陷入混乱。
然而,经过物业沟通后,房主却表示这只是个人的装修风格,属于自家的传统习俗。
意思就是说,这是他的自由选择,别人无权干涉。
对于这样的说法,其他住户显然无法接受。
你的自由没错,但你搞得人心惶惶,已经影响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
于是,大家决定报警,请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由于事情闹得很大,警察暂时封闭了现场,在门口用木板挡住大门,暂停施工,等待进一步调查后再做决定。
但结果却让人失望。
今天早上,有住户发现,之前封闭的装修现场,房主居然我行我素,又开始继续装修了。
与此同时,他还在门口的木板上贴了一张告示。
告示上用繁体字写着,他只是想在家里设立一个佛堂,方便日常礼佛修行。
绝对不是用来放置骨灰盒,也不会进行任何商业或公开活动,而是为了满足个人信仰和家庭传统习俗。
最后还礼貌地表示,不会影响大家的生活,如果有问题可以提出来,希望能共同沟通,和谐共处。
很快,官方也出面辟谣,确认这套房子并非用于骨灰房。
物业告诉住户代表,房主承诺这只用于自住,只要旁边603和702的住户同意,就可以继续装修。
这下,众住户彻底被激怒了,纷纷在楼下高声喊道:“我们不同意!”
大家看到物业似乎偏袒房主,而房主则毫无顾忌,不禁猜测他可能有背景。
据部分住户透露,房主在广州其他地方也有房产,同样采用这种类似殉葬的装修风格,具体目的尚不清楚。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位房主经济实力雄厚,仅这次五楼两套房的装修就已经花费了两百万,更别提他在其他地方的投资了。
再加上告示中使用的繁体字,很可能他是港澳人士。
这样一来,他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挥金如土地搞这些事情?
当然,这些都是大家的猜测,当务之急还是要解决眼前的问题。
由于《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相关依据,住户只能请求物业进行协调,或者考虑起诉房主。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也引发了广泛讨论。
令人意外的是,许多网友对此表现得很宽容。
他们认为,就算是骨灰房又怎么样呢?有些难缠的邻居、吵闹的熊孩子,比这些要可怕得多,扰得你不得安宁。
另外,还有人注意到,这个小区不远处就有一个叫永乐园的墓园。
既然已经靠近墓园了,还在乎小区里有房子用作骨灰房吗?
总之,部分网友觉得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即使有些违背道德,但只要房主没有将其用于商业牟利,也没有违反法律,又能怎样呢?还不是因为现在的墓地太贵了,才不得不采取这种办法!
不得不说,网友们的意见听起来还挺理智的。
但有一句话说得对: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我们没有资格替房主说话,也不能代替住户原谅。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殡葬设施,即便是修建佛堂,也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房主固然有权支配自己的房屋,但绝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对此,您怎么看呢?
本文信息来源【1】豫视频,2025-03-14,“住建局回应佛山一小区有人装修骨灰房:无禁止“骨灰房“相关条文 律师:自由支配房屋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这种行为还可能造成房屋价值贬损”.
【2】今日关注,2025-03-13,“近日,广东佛山宏宇天御江畔小区有居民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