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为检察官与侦查技术人员进行交流。

离家多年,在押人员阿伟(化名)25岁之前的人生是空白?25岁之后的22年中,阿伟多次因盗窃被抓,历经10次判决,刑期最长7年,最短7个月,好像他的人生不是在盗窃,就是在服刑。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阿伟历经的10次判决中,均显示其身份信息无法核实。

2024年9月,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饶建勇与在押人员谈话时,发现了一起身份不明,刑罚难以顺利执行的案件。经过两个月的抽丝剥茧,检察机关不仅查实了该在押人员的真实身份,还发现其是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4年、一起抢劫杀人案件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发现违规留所服刑线索

2024年9月13日,饶建勇像往常一样到五华区看守所的派驻检察室工作,忙着查阅谈话记录、与下达判决的在押人员谈话。工作中,在押人员阿伟引起了饶建勇的注意。按照相关规定,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要转入监狱服刑,而彼时阿伟的刑期还剩下4个月,却没有转入监狱服刑,看守所可能面临着违规留所服刑的问题。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饶建勇查阅了阿伟的案件判决书、相关诉讼材料,并询问看守所民警未将其转监的原因。原来,阿伟的身份信息一直未能得到核实,他的姓名、年龄等均为自报的,因为他的身份信息不明,暂不能转入监狱。

盗窃惯犯真实身份一直未查明

饶建勇当即决定与阿伟谈话,希望借此获取一些信息,帮助查实其身份信息。

“哪一年出生的?”

“1977年。”

“为什么没有身份证?”

“我十二三岁就跑出来,已经三十多年了,一直在犯事,就再也没有和家里联系了,之前也没有落户。”

“怎么来的昆明?”

谈话结束后,依旧毫无所获。饶建勇告诉记者:“虽然没有收获,但不能就这样放过,当时想着还要想办法核实阿伟的身份,否则就会面临超期留所服刑的风险,存在监管安全隐患。”

随后,饶建勇又想到从裁判文书上寻找突破口。相关判决书上载明,阿伟因犯盗窃罪,在2002年至2024年,10次被法院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但10次判决中载明的身份信息均为其自报的,难道一次也没核实过身份吗?”随后,五华区检察院发函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阿伟的身份信息。一个星期过后,反馈检察机关的仍是“无法查明”。

饶建勇再次陷入了沉思,阿伟究竟是自幼离家还是另有隐情?他为什么不工作呢?他平时怎么居住呢?围绕这些问题,饶建勇和派驻检察室的同事再次查阅相关证据,试图梳理出阿伟的生活轨迹。经进一步研判后,该院认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04年1月正式启用,阿伟第一次盗窃刑满释放时间为2005年8月,但其一直不办理身份证,也不愿意回归家庭,存在故意隐瞒真实身份的可能,背后可能还有重大隐情。

为消除因在押人员身份不明产生的一系列风险隐患,该院向有关部门制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希望再次核实阿伟的身份信息,并依法将其转入监狱服刑。随后,该院派驻检察室的干警还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建议转变侦查思路,进行多渠道查询,扩大核查范围,适时使用DNA比对等方式。

真相浮出水面

据此,有关侦查机关决定成立专案组,再次进行调查核实。这一次,沿着相关思路,经过多天调查,在使用前沿的DNA比对技术后,专案组最终查明——阿伟是一名隐瞒身份潜逃24年的命案逃犯。

原来,阿伟的真名为廖某,1975年出生,家中还有母亲和一个哥哥。2000年,廖某伙同他人在广西抢劫了一个摩的司机,并将其沉入河底溺死,抢走一辆摩托车和50元现金。案件的相关人员在销赃中被抓捕,只有廖某一直在逃。

看着眼前的证据,廖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供认,2000年7月抢劫之后,他连夜爬上火车逃亡,辗转四川、江苏、云南等地,沿途靠盗窃维持生活,一直使用假名隐藏身份。

阿伟身份背后这一真相也远远超出了饶建勇的设想,他告诉记者:“其实一开始,除了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查明他的身份,更多的也是想帮他办理身份证,给他一次出狱后回归社会的机会,避免其再次犯罪。”2024年12月,在廖某刑满释放当日,其被依法移交给广西警方。

五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辉说:“在办理案件中,检察官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和案件敏锐性,仔细研判了在押人员的过往经历,抓住重要信息,坚持不查明不放弃,最终让廖某为他所犯下的罪行而受到应有的惩罚。”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