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情况可以把大股东踢出局:
一种情况,这次新公司法修改后新增的内容。
二种情况,之前就有的,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有规定。
踢大股东的第一种方法:
这次的新公司法修改,除了要求股东五年内实缴出资以外,还增加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股东的失权制度。
第五十二条规定,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如果你们公司有股东在到期后没有实缴出资,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把他踢出局。
现在还没到五年期限,可能暂时还没有发挥威力。
也许在五年后就有人意外被踢出局了,因为很多老板并不了解这些规则。
踢大股东的第二种方法:
在2014年公司法修改之前,股东是需要实缴出资的。
当时有很多人用过桥完成对验资后续后转走,就是抽逃出资。
虽然法律明确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但如果股东之间没有发生矛盾,外面的人是很难知道的。
后来最高法院出台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就规定,对于抽逃出资拒不返还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决议的方式解除他的股东资格。
我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法院判决的案例,持股80%的股东抽逃出资,8年后被小股东踢出局,价值上亿的公司就与大股东无缘了。
但是通过这种方式踢股东需要严格按照四步操作,如果操作不当也会不成功。
《股权进阶》书里还介绍了另一个操作不成功的案例,也是股东抽逃出资,但花了9年时间打多场官司都没能把抽逃出资的股东踢出局,还因为协议上的一个字要多花210万元的律师费。
提醒各位老板注意:
(1)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实缴出资。
(2)如果以前有抽逃出资,赶紧补上。
如果你想把其他股东踢出局,可以看《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三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