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濂溪公安

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为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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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濂溪区公安分局周岭派出所联合姑塘镇执法队开展清查行动,在濂溪区姑塘镇一仓库内发现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经查,犯罪嫌疑人虞某为谋取利益,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销售资质的情况下,购入大量烟花爆竹,并储存在不具备储存条件的仓库内,经清点该仓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700箱。经现场评估,该储存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具有发生较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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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扣押的烟花爆竹已移交应急部门处置,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来源:濂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