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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春节即将到来,部分看准烟花爆竹“商机”的人开始蠢蠢欲动起来。近日,松江警方破获多起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非法经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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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涉案烟花爆竹。

去年12月9日,佘山派出所接到线索称,有人通过微信兜售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于报警次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姚某、唐某、黄某3人抓获,并在仓库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06箱。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姚某交代,其因想通过倒卖烟花爆竹赚“快钱”,便找到了朋友唐某,二人一拍即合。他们通过网络平台从外地进货,囤积在从黄某处租赁的仓库中,后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售卖,销售额3000余元。

去年12月16日,佘北派出所接到线索称,有人夜间驾驶私家车兜售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经工作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单某,并于当晚成功将其抓获,查获烟花30余箱。

12月24日,城中路派出所抓获在小区内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王某,没收各类烟花爆竹5箱;12月27日,石湖荡派出所抓获将烟花爆竹储存于废弃大棚中,通过网上售卖的违法人员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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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去年11月以来,松江警方结合辖区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特点,全力开展烟花爆竹的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共查处打击涉烟花爆竹案件30余起,没收非法烟花爆竹 600余箱,涉案总金额1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唐某、黄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松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行为人单某、王某、张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已被松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新民晚报记者 曹博文 特约通讯员 张嘉煜

图片来源:松江公安

栏目编辑:顾莹颖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曹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