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曹曦)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致家长一封信,倡议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不要让孩子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自主抵制学科类培训。并提醒家长,如果发现违规培训行为,可直接向属地教育部门反映,同时也可向省教育厅举报,监督举报邮箱:hljxwpx@126.com,举报电话:0451—53610758。
公开信表示,假期是孩子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家长要尊重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给予孩子独立思考、创新探索的时间与空间,不要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家长要自主抵制学科类培训。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培训。坚决杜绝参加以托管、研学、冬令营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公开信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按办学许可证审批项目开展培训业务,选择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登记造册的合规机构。家长要审慎选择培训机构,不要选择证照不全、未登记造册、没有任何保障的培训机构,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黑龙江省教育厅提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理性交纳培训费用,一次性交费或充值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务必将培训费用交纳至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示范文本),及时向培训机构索要合法票据。家长一定要警惕培训机构以“打折”“组团”“优惠”“预付卡”等方式,诱导一次性交纳时间过长、额度过高培训费用,避免发生“退费难”和“卷钱跑路”等问题。
作者: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