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1月2日,南乐县检察院第一、第四、第五检察部在赵玉民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共同学习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进一步抓实“三个管理”,提升案件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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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赵玉民副检察长重点对《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中最新规定和变更部分进行了全面学习,就其中涉及刑行反向衔接受理、审查、提出检察意见、督促行政处罚等作出了重点解读。参会人员结合办案实践对“处罚必要性审查”“不提出检察意见”中可以不提检察意见和应当不提检察意见的十四种情形展开了研讨交流。

深化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衔接配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通过此次学习,南乐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持续深化学以致用,全力以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实现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无缝衔接,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切实办好每一起案件,提升“三个管理”效能,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