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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第一期

《民法典》法律日历

2025年是民法典施行的五周年,以《民法典》内容为核心的普法栏目「法律日历」,每周一期,用专业的视角帮您还原案情原委,分析复杂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精选案例」精心挑选涵盖婚姻、继承、合同、物权、人身等方面的一百余个生活案例,分析案情、普及法律常识;「名词解释」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为读者解释专业的法律名词,传承法律思想,弘扬法治精神。

关注栏目不迷路,每周一期两组案例,欢迎关注!(关注我们,即可在公众号菜单栏“法律日历”查看往期内容~)

TIPS:文末含互动答题

名词解释

适格:即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资格。例如,收养人、送养人适格就是指上述群体资格必须符合收养法的要求。

精选案例(一)

【检察机关提起保护英雄烈士名誉的公益诉讼】

2019年8月14日,浙江省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吉中队中队长吕挺在执行水域救援任务过程中,为营救落水群众被急流冲走,壮烈牺牲。2019年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吕挺同志为烈士。

2019年8月19日11时左右,老张吃午饭时喝了点儿酒打算睡午觉,当时微信群里有许多人转发吕挺烈士现场追悼会的视频,他觉得太吵,不假思索地发布了几条带有贬损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吕挺烈士的品德和形象。该微信群共有成员495人,老张发表侮辱英雄烈士的言论,引发众多群友对其行为予以谴责。

老张亵渎了吕挺烈士英勇献身的精神,丑化了烈士的英雄形象,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律解释

这是湖州市首例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浙江省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吉中队中队长吕挺在执行水域救援任务过程中,为营救落水群众被急流冲走,壮烈牺牲,他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是时代的正能量,全社会都应崇尚和学习,其名誉权神圣不可侵犯。

老张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烈士所体现的民族精神和公众情感,应当具有理性成年人所具有的认知和觉悟。老张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中发布不当言论,亵渎英雄烈士精神,丑化英雄烈士形象,贬损英雄烈士名誉,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主观上明显存在过错,且其言论被一定范围内的网友阅见,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老张对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进行污蔑、贬损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英雄烈士的个体人格尊严,而且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精选案例(二)

【“以房养老”理财骗局】

高老爷子经人介绍参加“以房养老”理财项目,与王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王先生出借220万元给高老爷子,高老爷子将案涉房屋委托其全权办理抵押登记等事项,如高老爷子不能依约归还,则王先生有权出卖案涉房屋偿还借款本息,双方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公证。后王先生作为高老爷子的委托代理人悄然将案涉房屋出售给了刘先生,并过户登记至刘先生名下。高老爷子发现上当受骗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王先生代理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刘先生将案涉房屋重新过户到自己名下。

法律解释

近年来,“以房养老”理财骗局事件频发。许多老年人为投资“以房养老”理财项目,将自有房产进行抵押套现,背负巨额债务,又在行为人的恶意串通之下失去自有房产,导致房财两失。此类“套路贷”难以根除的原因之一,是行为人常常在法律空白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领域,利用老年人信息滞后以及急于寻求投、融资渠道的迫切心理,通过一系列的操作,使其违法行为披上“迷惑外套”变装成“以房养老”理财项目,进而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人民法院在对“套路贷”采取刑事手段打击的同时,亦应注重通过民事审判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切实享受到国家“以房养老”的政策红利。同时,也提醒广大老年朋友,须时刻保持理性和冷静,审慎选择投、融资渠道,以免落入“请君入瓮”的“套路”之中。

本案中,王先生以规避实现抵押权法定程序的方式取得出卖案涉房屋的委托代理权,且滥用代理权与买受人刘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高老爷子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王先生代理高老爷子与刘先生就案涉房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刘先生应协助将案涉房屋变更登记至高老爷子名下。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相信看完以上知识点介绍后

大家对《民法典》

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接下来

通过一道题目来自测下吧!

判断题

老张在微信群中发布不当言论

亵渎英雄烈士精神

丑化英雄烈士形象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回答错误

回答正确

-点击空白处滑动查看答案解析-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无规矩不成法》.二〇二五民法典日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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