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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法〔2024〕46号)下发以来,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律师填写应用,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法院在示范文本引导 释明和服务当事人便利应用方面,保障不够到位,特别是将示范文本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应用不够充分,影响群众参与诉讼满意度和庭审实质化效果。为加强诉讼文书标准化建设,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指引和便利,切实提升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质效,2025年在全国法院全面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5年1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进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做到通过线上、线下起诉时要素式示范文本应用尽用、应填尽填,确保向审判部门移送案卷材料时全部 含有起诉状示范文本。起诉状示范文本的应用,结合“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推广应用情况,分为两类实施:一 是“ 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已经上线的地区,对无起诉状的,直接引导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中填写要素式起诉状 并导入办案平台立案;对有起诉状的,通过扫描、智能识别 、在线填写等方式,将纸质版、电子版要素式起诉状导入办案平台进行立案。二是未上线使用“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的地区,因模板尚未嵌入系统中,线上、线下立案均需引导当事人填写或补充提供纸质版、电子版要素式起诉状,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导入办案平台立案,或者上传到办案 平台立案。(具体情形详见附表)

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应用,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向当事人推送链接和提示等方式,引导通过网上、 现场的方式提交要素式答辩状。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要求,将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推广应用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推进,积极稳妥落实“全面应用”要求。要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压实立审执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一体落实。上级人民法院要对辖区法院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 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2.做好培训,加强辅导。 各级人民法院要安排诉讼服务 专员指导、帮助当事人依照示范文本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律师、企业等主体,引导通过在线方式或者大厅自助设备 自行填写要素式起诉状。要广泛引入律师、大学生志愿者等 社会第三方力量,加强对当事人填写示范文本的指导帮助。 要针对示范文本的引导使用、快速选择、准确填写、释法说 理等应用问题,组织诉讼服务专员等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服 务能力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将同步运用中国法官培训网等平台,针对文书填写、要素式审判开展实务培训,通过法答网 指导做好常用问题答疑工作。

3.深化应用,评估总结。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将示范文本应用与审判、调解、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精准确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围绕焦点问题开展调解、审判工作,促进提升人民法院解纷质量、效率和效果。要结合数据会商、案件评查等机制,对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重点对群众和法官的评价建议、示范文本应用量、要素填写 完整性以及服务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指定专人每季度梳理汇总,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

4.大力宣传,关注舆情 。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厅、网、 线、微”各渠道宣传推广力度,并会同“总对总”合作单位、本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结合“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等加强社会宣传,重点针对律师、企业等主体做好前端推广。最高人民法院将同步制作示范文本二维码,统一下发全国法院。各级人民法院在应用示范文本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引导当事人、律师等使用示范文本, 严防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冲突,引发负面舆情。严禁以推广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抬高立案门槛”,形成新的“不立案”。要加强宣传和正面引导,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特此通知。

附件:有关地区工作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法明传〔2024〕17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