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李凝未朱一菲

正在热映的电影《好东西》,讲述了单亲妈妈王铁梅带着女儿王茉莉(小名:小孩)搬到新家,结识了邻居小叶后,两个性格迥异的女性面对旧创伤与新挑战时,彼此温暖、互相慰藉的故事。

电影《好东西》有着幽默的台词、治愈的情节,同时还涉及很多法律知识。今天,就带大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看《好东西》。

影片中,王铁梅的公众号选题有一篇是《职业女性的无偿家务劳动》。那么,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付出真的是无偿的吗?

律师说法

女性的家务劳动不一定是无偿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争取“家务补偿”。“家务补偿”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法律上确切的说法是“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影片中的王铁梅是一位单亲妈妈,独自照顾小孩,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说法

王铁梅和前夫离婚后,小孩跟随王铁梅生活,虽然离婚了但前夫对小孩仍有抚养义务。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双方共同抚养还是单亲抚养,双方都应切实履行抚养责任,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这不仅是道德责任,更是法定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小叶与小孩的对话中可知,小叶母亲曾遭受小叶父亲的家庭暴力。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律师说法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早已明确。近日,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更是明确了家庭暴力证据标准,统一了家庭暴力的执法标准尺度,便于公安机关依法认定家庭暴力的事实。

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勇敢地对家庭暴力行为说“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影片里有一句台词是这样说的:“如果能让你开心,那就是好东西。”同样的,能让你在面对婚姻变故时,争取和维护自己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也是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