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3日讯2024年12月29日,陕西一高校的学生发布视频称,学校宿舍的空调不仅需要交电费,还要交大额租赁费,不交空调租赁费就不给毕业证。该言论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在评论区发布了该高校后勤保障部2月发布的通知,其中写明,每台空调收费标准为1学年465元、2学年883元、3学年1297元、4学年1674元。12月30日,该高校后勤保障部部长回应,空调租赁费之前已经调整为一年 90元/人,“原来稍微是偏贵了一些。现在学校已经补贴了几十块钱,企业也优惠了,考虑到原来价格确实偏高,学校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同学们也确实要分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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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山东颐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张雪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解读:

教育机构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学术事务与财务事务应当分离。具体到该问题,就是毕业证书的发放不应与宿舍空调租赁费等非学费项目挂钩。根据国内及国际上的教育法规和伦理准则,学生的学术成就——即完成所有必要的课程和要求后获得学位或毕业证书的权利——不应该因为未支付宿舍设施使用费或其他类似的非学术性费用而受到影响。

如果陕西某高校确实存在“不交空调租赁费就不给毕业证”的做法,那么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并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并且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这意味着一旦学生满足了学术要求,他们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而不应受到其他非学术因素的影响。学校有责任确保其政策收费等符合法律规定,并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即便学生存在欠费问题,学校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追讨合理的费用,但这些措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侵犯学生通过自身努力所应得的学术成果。

针对这一情况,陕西某高校后勤保障部已经对空调租赁费用进行了调整,降低了收费标准,并表示会继续做解释工作。这是解决问题的一个积极步骤。但是,如果存在将毕业证发放与空调租赁费捆绑的行为,学校需要立即纠正这种做法,并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收费管理和催缴机制,同时确保不会影响到学生的正常学业进展和毕业权益。

闪电新闻记者 郝彬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