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明奇与被执行人谢显凤、曾林、谢振波、谢禧华、广西富川开建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4)桂1123执202号,因被执行人谢显凤、曾林、谢振波、谢禧华、广西富川开建置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明奇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谢显凤
01
被执行人:谢显凤,男,1956年3月16日出生,住广西梧州市万秀区阜民路8号。
曾林
02
被执行人:曾林,女,1976年2月18日出生,住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万达广场东5栋1单元3602号房。
谢振波
03
被执行人:谢振波,男,1979年10月5日出生,住广西梧州市万秀区阜民路8号。
谢禧华
04
被执行人:谢禧华,女,2000年4月1日出生,住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32号明月阁1单元1104号房。
05
被执行人:广西富川开建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城东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237537219370。
未履行标的额:1657278.72元,执行费18973元
悬赏时限:2025年1月2日至2026年1月1日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凡在悬赏期间内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谢显凤、曾林、谢振波、谢禧华、广西富川开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悬赏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者获得)。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0774-7882394
出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甘秋莲
审核:熊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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