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东莞市2024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2024年前10月,东莞危险废物转移量约66.81万吨,对比2023年同期增加约19.24%。此外,东莞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五个镇街分别是:麻涌、横沥、黄江、东城、虎门,占总量近四成。
去年前10月,危险废物转移量同比增加近两成
为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优化东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布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该《公告》,向社会公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引导性意见。
《公告》称,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数据统计,2023年东莞危险废物产生量约65.26万吨,其中包括28个大类,180个小类,自行利用处置量约1.42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约64.06万吨,年度库存量约2.60万吨,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约为99.98%。
从转移情况来看,2023年东莞危险废物转移数量为71.37万吨;其中,市内收集利用处置26.18万吨(转移至收集单位4.14万吨),跨市利用处置42.59万吨,跨省利用处置2.59万吨,分别占比36.69%、59.68%、3.63%。“总的来说,东莞危险废物以跨市转移处置为主。”
此外,2024年1月1日-10月31日平台转移联单数据显示,东莞危险废物转移量为约66.81万吨,对比2023年同期56.02万吨,增加约19.24%;其中,市内转移约21.26万吨(转移至收集单位3.83万吨),跨市转移约42.20万吨,跨省转移约3.35万吨,分别占比31.82%、63.16%、5.01%。转移量较大的危废类别分别是: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废渣、HW22含铜废物、HW49其他废物及HW34废酸,占总量的80.81%。
产生量较大的行业分别是: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3-金属制品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及41-其他制造业;东莞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镇街分别为:麻涌、横沥、黄江、东城、虎门,占总量的39.55%。
两类危废利用处置能力存在缺口
根据《公告》,截至2024年10月,全市共有35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以及2家符合豁免管理规定的利用处置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规模达到126.12万吨/年,但因部分单位停产,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能力为111.36万吨/年。
其中,包括15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不含飞灰填埋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核准利用处置规模约79.46万吨/年(包含1家停产单位,1家部分停产单位,规模8.6万吨/年);收集贮存单位为21家(包括新东欣公司的收集证),收集能力达到27.75万吨/年(包含4家停产单位,规模6.16万吨/年)。
《公告》称,总体上,东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已满足需求,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但个别种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市内利用处置率不高。具体表现为:表面处理废物(HW17)、废酸(HW34)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综合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水平不够;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
鼓励现有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
《公告》建议,社会资本投资可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提高危险废物利用率;鼓励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飞灰、废酸、表面处理废物等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综合利用项目落地;鼓励现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方式向资源化利用方式转变;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废碱、其他废物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盈余的项目。
其二,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应立足东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并遵循就近转移原则;鼓励危险废物市内利用处置。
其三,鼓励现有收集单位与市内综合利用处置单位开展合作,充分运用信息化、物联网、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危险废物的智能化收运和高值化利用,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
其四,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