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纪委监委“廉洁东莞”1月4日消息,日前,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清溪镇党委原书记叶锦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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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锦锐。来源:最美清溪

经查,叶锦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用地性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锦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东莞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锦锐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清溪镇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叶锦锐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南都此前报道,去年4月12日,“廉洁东莞”发布消息称,东莞市清溪镇党委书记叶锦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东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此前的公开资料,叶锦锐,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广东东莞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曾任东莞市农业局副局长,新疆哈密市委副书记(挂职),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主任,黄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大主席,黄江镇党委书记。2020年11月,任东莞市清溪镇党委书记。

记者注意到,叶锦锐在清溪镇任职期间曾因属地发生较大火灾事故而受到追责问责。去年,应急管理部门公布了《东莞市清溪镇“9·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内容指出,2022年9月,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红门山工业区一处旧的闲置厂房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纪检监察机关对清溪镇党委书记叶锦锐给予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

资料来源:廉洁东莞、东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