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人认为案件申请执行了,等着法院把钱打入账户就可以,就不关自己什么事儿了。事实上,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网友咨询:

申请执行人如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喻江律师解答: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应当填写财产调查表。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三日内调查核实。财产线索确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以下信息:

1、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

2、工作信息。如:在哪里工作、领取工资渠道、收入、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3、资产信息。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收入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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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江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金钱债权执行中,报告财产令应当与执行通知同时发出。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申请执行人申请查询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对查询过程中知悉的信息应当保密。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喻江律师

贵州谦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专注债务债权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