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目前
全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
仍在生效中
近期天气干燥
火险等级极高
大家需注意森林防火
做好防控工作
切勿焚烧垃圾、杂物
在日常生活中
一些居民有
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的习惯
此举极易引发火灾
不仅危害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并且还会面临处罚
近期
我市发生多起森林火情
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4年12月18日16时59分,化州市中垌镇车料下发生森林火情。化州市应急救援大队及官桥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共120多人次参与扑救,于19时01分扑灭,没有出现人员伤亡情况。经初步调查,起火点疑似位于中垌镇南合村委会长料坡旁边的鱼塘边,起火原因初步怀疑是群众烧杂引起。
案例二
2024年12月19日13时09分,化州市中垌镇其岗岭发生森林火情,化州市应急救援大队、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及中垌镇村干部共约153人参与扑救,于15时许扑灭,火场周边无重要设施及民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初步怀疑是扫墓引起。
案例三
2024年12月24日14时55分,信宜市怀乡镇怀新村发生森林火情,信宜市应急救援大队、高凉应急救援大队及怀乡镇村干部、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共124人参与扑救,于17时45分扑灭,无人员伤亡、无重要设施损毁。起火原因经初步调查是群众烧杂不慎引起。
案例四
2024年12月24日19时20分,高州市长坡镇设教村发生森林火情,茂名市应急救援支队、高州市应急救援大队、高凉应急救援大队、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及曹江、长坡镇半专业队伍共140人参与扑救,于22时45分扑灭,无人员伤亡、无重要设施损毁。起火原因是伐木工人烧黄蜂,嫌疑人已被公安部门拘留。
那么
焚烧垃圾、杂物
可能触犯哪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119条
对违法焚烧垃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64条
对焚烧垃圾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
对故意焚烧垃圾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再次提醒大家
冬季干燥风大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森林火灾
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且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这些森林防火常识需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