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罪,你们凭什么判我刑?我不服。”

2006年,在安徽淮北市的一所人民法院内,被告人高尚情绪激动,他无助又绝望地呐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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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明明没有贪污,为什么要判他三年?他不服,不甘心。

8年过后,当初侦办“高尚贪污案件”的检察官,却自己检举自己曾办了错案。

这一桩尘封多年的案件,再次被呈现在大众面前。

当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检察官要自检举?

检察官自我检举

2013年,安徽省淮北相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孟宪君,已经63岁早已退休的他,再次穿上了他的检察官衣服,提着他的公文包,来到了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

他一开口便震惊了所有人,他说:“我有错,我曾办了错案,我来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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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孟宪君几乎是没有睡过一次好觉,他的良心受到了强烈的谴责,当初被告人本是无罪,但上级领导却让他无罪也要起诉,致使被告人高尚入狱多年。

而如今,因为孟宪君的自首,又开始审理了此案。

高尚也正在等这一时刻。

2014年,安徽省法院针对当年“高尚挪用资金案”进行重启。孟宪君直言不讳:他没有罪,但我的上级告诉我,没有罪也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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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也进行了自我忏悔,他作为一名检察官,一名执法人员,看到不公之事却没有立即据理力争,导致高尚被冤枉多年。

虽然经过孟宪君的努力,高尚的处罚金额从之前的360万改判到62万,但他的处罚年限没有变,依然是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但整体来说,这次还是取得了一些进步。

尽管改判了处罚,但高尚本人及其他的家人还是不能接受,明明自己没有挪用资金,为何要偏偏承受着不白之冤?

事情原委

2002年,高尚是淮北市市容局基建办负责人,但是在郊区,他有一大片地,还是他爷爷那辈留下来的。

他便向其领导提议,他的那块地,可以用来为职工建集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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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双方经过协商,最终这块地的成交价是840万元,当时高尚一下子就跳跃了好几个阶层,成为富中之富的人。

同时,单位从职工中集资,并先将360万转入了单位集资专用账户。

而这些钱原本是用来买地的钱,高尚从中消费了62万元。

没几天62万元被挥霍一空。

他终于过上了这种“财富自由”的日子,很是享受。但让他没想到的是,2005年6月,高尚却被法院传讼。

高尚被单位的领导举报,说他挪用职工资金高达百万。

高尚一听,顿时就蒙圈了,自己并没有贪污、挪用资金啊?

此时作为检察官的孟宪君正是负责高尚的案子,当时也是两人第一次见面。

当时高尚对于孟宪君并没有什么好印象,他觉得他们是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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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孟宪君却以专业的职业素质和能力,认真遵守办案流程,与高尚反复沟通和确认,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高尚觉得孟宪君和那些人并不一样,也渐渐对他有了一些期待。

孟宪君经过调查和查阅相关的资料,认为高尚的360万是卖地所得,而62万的消费也合情合理,因此他觉得高尚无罪。

但他的调查报告却很快就被上级给驳回,并且检察长对孟宪君的回复是:必须对高尚进行起诉。

孟宪君第一次有一种无力感,第一次感受到,法并不是公平的,权力竟然大于了法律。

2006年,针对高尚案件,第一次进行开庭审理,高尚对孟宪君还非常有信心,但法院最后却宣判高尚挪用资金行为属实。

判处高尚没收罚金360万元,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

高尚听到这个宣判结果,当场控制不住情绪,猛然起身大喊:“我没罪,凭什么判我刑?”

同时看着低着头的孟宪君,高尚大骂他是废物,带给他希望,却又将他推向无底的深渊之中。

孟宪君听着高尚的谩骂,他不光没有生气,反而非常的羞愧,他感觉都对不起身上穿的这身衣服。

在庭上休息的时候,孟宪君拍案而起,他对此表示强烈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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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法庭上的时候,他当着众人的面,指出对于高尚所判处的没收360万的数字处罚完全是出于领导自己定的金额。

这句话一出,众人哗然!

最终,迫于压力,宣布高尚无罪,此时的高尚已经被关押了16个月的时间。

大家本以为这件事就会以这样的结局而结束,但没想到,事件又迎来了反转。同年,法院再次对其进行审理,并判处高尚挪用资金罪名成立。

一审无罪,二审有罪,这个结果对于孟宪君来说也是非常意外的,但正值那时候孟宪君已经迎来了他的退休。

就这样,从事检察官工作二十余年的孟宪君便以遗憾结束了自己的检察官生涯,别人退休都会好好享受自己的生活。

而孟宪君退休却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他每天都在不甘和遗憾中度过,内心更是感觉对不起高尚。

因此,他才做出了自首的举动,他不怕自己晚节不保,不怕遭受世人的指责和谩骂。

孟宪君毅然决然地站出来,只为还原事情的真相。虽然法院判决依然维持了原判,孟宪君依然感觉遗憾,但他勇敢站出来披露事实已经是值得称赞的。

剖析案件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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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孟宪君勇敢站出来而引起了轩然大波,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首先在这个案件中,有几点是非常可疑的,也可以说是不合理之处。

原本360万,作为购买属于高尚土地的一部分资金,有买有卖,本应是高尚的合法收入,为什么要被认定为贪污呢?

自己的财产自己有支配权,可以购买自己想要买的物品,为什么会被认为挪用呢?

法律会根据挪用的数额来判断刑罚的轻重,为何会这般轻易定下金额?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孟宪君坚持高尚无罪,为何高尚还会被起诉?

到底是谁在背后操纵此事?

当时孟宪君在参与此案件的时候,他就已经感觉出始终都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处处设置障碍,但孟宪君始终坚持真理,相信法律。

没有经历过高尚的事,很多人都无法感同身受他当时的处境,当时孟宪君就如他最后的救命稻草和唯一的希望。

也正是因为孟宪君的坚持,最终让事情还以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