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自从做了后厨学徒,我更能理解父母的辛劳,以后我要靠双手养活自己。”17岁的小杰(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附条件不起诉后,检察机关对其开展一系列帮教考察工作。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开展电话回访时,小杰聊起当下生活和未来打算。
2024年初,小杰因“拉车门”盗窃被公安机关移送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崇川区检察院决定对小杰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将其纳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励志园”进行帮教。
根据该院自主研发的“励志园”帮教检务管理系统设定,小杰被赋予专属“成长码”,接受个性帮教。该院还按照“成长码”的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监管。
“帮教检务管理系统提示,‘成长码’变成红色预警(危险),怎么办?”检察官注意到小杰行为“异常”,没有按时参加帮教活动、完成学习任务,还几次出现在敏感场所。
就此,检察官立刻通知小杰及其父母,联合公安民警对小杰开展司法训诫。同时,检察官会同司法社工全面分析小杰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不良行为的诱因。谈话过程中,小杰数次哽咽:“我的父母离异,都重新组建了家庭,我只是想做点出格的事引起家里人的注意。”
“每个孩子都有独立的个性,成长环境不同,罪错程度不同,社会化的需求也不同。如何因人施策、分类矫治、系统保护,如何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罪错少年寻求综合司法保护‘更优解’,我们一直在探索。”崇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陆晓妹认为,像小杰这样的孩子,应该有更科学精细的帮教措施。
2024年以来,崇川区检察院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入驻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励志园”,会签《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协作配合意见》(下称《意见》),将罪错未成年人分为具有一般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被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四级。
根据《意见》规定:
一级罪错未成年人以所在学校管理教育为主;
二级罪错未成年人以公安机关矫治教育为主;
三级罪错未成年人由检察机关负责监督考察;
四级罪错未成年人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过程中,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紧密协作配合,促使帮教工作效果最大化。
小杰就是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的受益者之一,检察官全程见证了他的蜕变和成长。检察官为小杰和其家长分别制定了特色帮教方案及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通过“励志园”帮教检务管理系统实时跟踪考察。
“孩子出问题,家长有责任。”检察机关向小杰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为小杰的父母开设亲子课堂,通过线下定期授课、线上“远程约见”,促使小杰父母改进教育方式,提升沟通能力。同时,经过征求小杰的意见,决定由其父亲担任实际监护人,照顾小杰的日常生活。2024年9月,小杰被检察机关宣告不起诉决定。
据介绍,2024年以来,崇川区检察院利用分级干预帮教制度对21名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矫治,11人在检察机关帮助下获得一技之长并顺利就业。
来源:检察日报·未来周刊
作者:金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