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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7年,河南的王军豹在一次争吵中,用锤子杀死了歇斯底里的妻子,自杀未遂后被依法逮捕,也因杀妻被法院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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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不到10岁的女儿王金金,在失去了母亲之后,又得到了父亲被判死刑的通知,为了救父,她向最高法写了一封感人肺腑的求情信。

一段错位婚姻是如何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小女孩的求情信,能否唤起法律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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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矛盾日益激化

王军豹和冯秀敏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合拍,两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凑合在一起的。

冯秀敏心里有个意中人,却在父母的威逼下嫁给了王军豹,她对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村医生,从来就没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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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豹倒是对妻子百依百顺,但婚后两人的矛盾愈演愈烈,冯秀敏对丈夫的憎恶与日俱增,动辄辱骂,甚至动手。

王军豹忍气吞声,却也难掩满腔委屈,他拼命挣钱,想讨妻子欢心,可冯秀敏依旧不领情。

当两个毫无感情基础的人被捆绑在一起时,矛盾就不可避免,王军豹夫妇没能跳出怨恨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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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的高潮,发生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里,王军豹在给诊所安装空调时,不慎砸伤了手指。

冯秀敏见状不但不心疼丈夫,反而破口大骂,长期的压抑,在那一刻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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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豹抄起锤子,狠狠砸向妻子的头部,鲜血飞溅,一条生命宣告终结,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王军豹见妻子已经断气,竟然心生恐惧,给女儿留下一封绝笔信后,妄图自杀。

王军豹并没有如愿以偿,他被邻居发现,送往医院抢救,最终捡回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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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难以相信,一个曾经的“模范丈夫”,竟然会残忍杀害自己的妻子。

他给女儿留下绝笔信,字里行间满是悔恨,王军豹企图用自己的生命来赎罪,但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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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之后的反转

王军豹的杀妻之举,注定要付出沉重代价,他被公安机关抓获,关押在看守所。

2007年12月,许昌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军豹死刑。

面对死刑判决,王军豹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他这才意识到,妻子已经离他而去,可女儿还在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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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后,这起案子因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被发回重审,到了2010年8月,河南省高级法院经再审,结果改判为死缓。

但当时的人们难以理解,一个残忍杀害妻子的凶手,怎么可能逃脱死刑的制裁。

此时有媒体注意到,这起案子的改判,似乎和王军豹年仅10岁的女儿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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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呼唤

2009年,王军豹的女儿王金金给最高法院写下了一封求情信:“我已经没有了妈妈,不想再失去爸爸。”

王金金在信中絮絮诉说着父亲的好,诉说着对父亲的思念,幼小的王金金,似乎还不能完全理解“死刑”的含义,但父爱的缺失,已让她饱尝生命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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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部分旁观者来说,尽管王军豹并不是预谋杀人,但冲动杀人的行为仍然导致了惨案,因此也不可原谅。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死刑的判决似乎没有任何问题,但站在王金金的角度上来看,这件事就完全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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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王金金突然有一天失去了母亲,并且杀人凶手还是父亲,她在一个还不懂死亡的年纪,就要成为孤儿。

为了让自己免遭接连丧母丧父之痛,王金金写信向最高法求情,请求法院“刀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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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为王金金的遭遇而扼腕,有人则认为法律不应被个人情感左右。

但无论舆论如何争议,都挡不住一个女儿对父亲的深深眷恋,为了让父亲活下来,王金金四处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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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故事感动了阳光少年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帮助王金金起草了第二封求情信。

事实上,王军豹杀妻的举动,也源于对女儿的愧疚,他在法庭上深深忏悔,从绝笔信中,人们看到了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无尽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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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孩子的请求终究打动了法官的心,2012年,河南高院再次改判,将王军豹的死刑改为死缓。

但法院的考量,显然不是一时的悲悯,2007年,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要求严格限制死刑适用。

2011年,刑法修正案取消了13个罪名的死刑,司法实践出现新变化,王军豹案件的改判背后,是中国法治进程中刑罚观念的一次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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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们开始更多地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试图从案件背后,洞察人性的复杂。

他们看到,王军豹作案时处于极度愤怒之中,主观恶性并不算大,论其一生,他也算得上本分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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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王军豹有一个不满10岁的女儿,留他一条生路,也是给孩子一片天空。

司法审判不应是冷冰冰的条文,而应考虑人性因素,体现法律的温情。

王军豹最终逃过一死,是几多偶然,更是司法进步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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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军豹改判一事,也有媒体采访了王军豹的辩护律师沈腾,对于王金金的求情信,沈腾认为这并不是法官改判的主要原因。

一审王军豹被判死刑,是因为没有考虑到这起案件是婚姻家庭矛盾引起的。

因此才会有事实认定不清,被发回重申的过程,其次才是王金金求情之后法律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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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金的身份,不仅仅是王军豹的女儿,更是案发之后的最大受害人,因为她也是死者的女儿。

在审理的过程当中,王金金作为最大受害人,民事调解一定会听取她的意见,结合案件进行最后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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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律师也表示,王金金写信求情的行为其实并不提倡,对于家庭矛盾造成的悲剧来说,未成人年永远是案件的第一受害人。

从重判到最后的死缓,每一次波折都见证了法治中国的前行脚步。

但我们必须看到,这种悲剧的发生,根源在于婚姻基础的缺失,错位婚姻往往埋下家庭悲剧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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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免于传统束缚,让婚姻真正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悲剧才不会重演。

孩子是婚姻的最大受害者,他们渴望完整的家,渴望父母的呵护,这是他们最基本的权利。

作为成年人,我们有责任为孩子撑起一片蓝天,家庭矛盾再大,也不应让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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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小女孩王金金的故事堪称现实版“缇萦救父”,体现了至高无上的孝心和法律的温情。

法律的威慑力不可动摇,犯下滔天罪行必须付出代价,但法律也应体现人文关怀,对婚姻矛盾引发的悲剧案件,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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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求情,代表了人性中最朴素、最真挚的情感,虽然不应成为左右案件走向的主要因素,但提醒着法官们在机械适用法条时,也要用心倾听来自人民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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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映象网在2013年8月12日《女孩上书最高法救父 终审判决其父死缓但限制减刑》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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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在2010年3月29日《女孩为父求情最高法“刀下留人”省高法根据最高法的裁定撤销了对杀妻男子的死刑判决,11岁女孩前天到最高法送画谢恩》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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