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建立适龄青年结婚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目标
通过提供经济支持、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营造有利于生育、养育、教育的良好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主要措施
2025年1月1日起,县民政部门对在我县登记结婚的适龄青年,给予1500元的奖励,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
三、申请条件
1.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为吕梁市;
2.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以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
4.双方均为初次登记。
四、所需资料
1.提供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户口需要本人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提供双方红底合影2寸免冠照片三张;
3.军人一方提供身份证、军人证件原件及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五、发放形式
结婚奖励资金在结婚登记窗口以现金装红包的形式现场发放。
六、办理地址
石楼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石楼县政务大厅一层婚姻登记窗口)
七、其他
1.2025年1月1日,石楼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正常工作,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2.从2025年1月1日起,婚姻登记实行“全省通办”,符合适龄青年结婚奖励资金领取条件的,在领证窗口直接领取;
3.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吕梁的,符合其它奖励条件的,予以奖励。
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