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推动等职责;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职责;履行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责;履行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仲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管理指导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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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27日,吕梁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受理群众法律咨询364件,全部予以解答。

本周运行综述

(一)按办理方式统计:

(一)按办理方式统计:

直接解答364件,占比100%,其中解答12348法律咨询363件,解答12345转办工单1件。

(二)按类别分类统计:

刑事类31件,占比8.52%;民事类276件,占比75.82%;其他咨询类57件,占比15.66%。

热点聚焦情况

本周群众咨询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劳动争议

本周共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咨询96件,占比26.37%。主要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纠纷、工伤认定及待遇纠纷、补充缴纳社会保险纠纷、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等。

(二)合同纠纷

本周共受理合同纠纷案件咨询91件,占比25.00%。主要涉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供热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

值班律师热点提醒

问:物业公司可以采取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管理费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根据上述规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仅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通常会代收水电供暖费,但这不意味着物业公司享有供水供电供暖权,因此物业公司并无权采取停水停电停暖等方式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

来源: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