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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震惊全国的珠海驾车撞人案在事发一个半月后终于传来最新消息,当天,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对被告人樊维秋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悲剧发生在11月11日晚间20时许,樊维秋驾驶一辆越野车冲入广场,冲向正在锻炼身体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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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24小时后,珠海市警方发布警情通报,详细披露这起事件的具体经过。通报称,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珠海市体育中心内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驾车冲撞锻炼市民的重大恶性案件,案件造成78人死伤,其中3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

警方证实,案发当日,樊某驾驶小型越野车闯闸强行进入市体育中心,冲撞正在体育中心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驾车逃跑时被赶赴现场的公安民警当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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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披露,嫌疑人樊某现年62岁,离异,作案后樊某在车上持刀自残,被民警立即制止并送往医院救治。樊某自残致颈部等部位严重受伤后昏迷,目前仍在救治之中,暂时无法接受公安机关讯问。

关于樊某的作案动机,通报称,樊某因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驾车撞人泄愤。目前,公安机关对樊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对樊某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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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通广大的网友甚至扒出了樊某在医院抢救时的病历,病历信息显示,樊某的真名叫樊维秋,出生地为辽宁锦州,户口地址是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病历上写着:患者1小时前疑自残致颈部、胸部多处出血,无昏迷,无呕吐,无四肢抽搐,无呼吸困难,120出车接回我院急诊求治。急诊胸部CT平扫+让腹部CT平扫+颅脑CT平扫+盆腔CT平扫检查提示:右侧颈根部局部软组织穿通伤,颈部皮下及纵隔多发积气,软组织肿胀。前腹壁穿通伤(多处),邻近腹部皮下及腹腔少量积气。双肺多发斑片影,考虑吸入性肺炎,随诊。主动脉硬化。颅脑CT平扫未见明确异常。经我科会诊后拟:1.颈部多处开放性损伤;2.颈部肌肉损伤;3.颈部血管损伤;4.创伤性胸部气管破裂;5.失血性体克”收入我科。患者精神状态一般,大便未解,小便正常。近期体重未见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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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27日庭审中,法院认为,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于是判处其死刑。

法院经还查明,被告人樊维秋是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

在庭审的最后阶段,被告人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深深的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