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法院于12月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执行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通过申请人的配合,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成功执行完毕17件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执行到位标的457953.65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案件一:2013年8月 17 日,乔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借款10000元,双方约定月利率1.2%,此后张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佳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后乔某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张某于2024年10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乔某,但电话多次未打通,通过查询其名下财产,发现一张银行卡有存款,但该银行卡处于异常状态,无法线上冻结,法官迅速对该银行卡进行线下查询,并于当天将所欠借款本息共计19950元划拨至法院专户,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
案件二: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是同村人,马某某于2023年农历1月16日,因生活所需向马某借款30000元,双方约定于2024年农历1月15日前还清,此后马某某一直未还款,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判决生效后,马某某却拒不履行生效义务。马某于2024年11月22日向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疏导,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24年12月2日马某某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分三次将案款30000元支付马某,至此,该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案件三:申请人马某、刘某与被执行人屈某因工程款发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4年11月6日前屈某向马某、刘某支付工程款14000元,屈某一直未履行协议。马某、刘某于2024年11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耐心做思想工作,屈某表示会尽快筹齐案款,2024年12月24日屈某一次性将案款打入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无小事,民生是大事,佳县法院通过集中查控、集中约谈、集中悬赏、集中限消、纳入失信、集中拘传或拘留等强制措施,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克服诸多执行难点,秉持及时高效的原则,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刘 鹏 图片:任麒轩
编辑:张苗苗 审核:张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