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民国时期的工人群体,许多人的脑海中第一时间会浮现出纱厂里辛勤劳作的女工与童工形象。

她们日复一日、夜以继日地穿梭在纺织机械之间,汗水浸透了衣衫,却始终停留在温饱线附近,生活十分艰辛。

那么,民国时期的工人待遇都如此吗?

其实不然。

民国初期,曾有一些有识之士为了深入了解社会底层的真实状况,特意在京津地区的众多厂矿中开展了详尽的社会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小作坊、小纱厂的待遇确实不好,但一些规模较大,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如矿产、盐业、碱业等企业,待遇还是很可观的。

甚至其中的不少“待遇”,已经延续到了如今的企业管理体制之中,也比如今的很多企业待遇都好。

接下来,我们以“永利制碱公司”为例,来了解一下当时的职场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民族企业“永利制碱公司”

永利制碱公司,全称为“天津渤化永利碱业有限公司”,创立于1917年,由我国被誉为“中国民族化学工业之父”的范旭东创立而成。

鉴于当时我国不能自主生产纯碱,大量黄金因进口“洋碱”而外流,范旭东看到十分心疼,于是决心创办制碱企业,以振兴民族化学工业。

他先是委托技师陈调甫,在美国进行了周详的考察后,然后邀请美国专家,来华组建了一家制碱公司。

永利制碱公司采用了当时世界先进的索尔维法制碱技术,并在化学家侯德榜的带领下,成功研究出了新式制碱法,即侯氏制碱法,使产品质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生产的“红三角牌”纯碱,不仅在国内市场上广受好评,还远销海外。

在1926年美国费城世界博览会上,永利碱厂生产的纯碱获得了金奖和证书,被誉为“发展中华民国主要化学工业之象征”。

正因如此,当年永利制碱公司的待遇也是很可观的,甚至连招聘的人,也都是有人介绍才能进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永利制碱公司待遇

据当时的调查显示,永利制碱公司当年的招聘,不登报、不揭帖,所有入厂的工人都需要有人介绍,并填写志愿书,体检合格后方能入厂。

入厂后,还有试用期,试用期为2周,期满合格才能被录用,定了工资,才算正式工。

不合格的,则会酌情给些工资以遣散。

这与当今很多企业的做法一致,也可以说是很多企业延续了当时的制度。

永利制碱公司在企业管理上,比较注重工人的权益与福利,当时工人每年享有11天的固定假期以及24天的公假,婚丧假长达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