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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却被高额回报吸引

出租、出售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

帮助“跑分”、帮忙“吸粉”

这样“零成本”“高收入”的买卖

看似“生财有道”

结果“挣”了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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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诈骗分子的“好搭子”

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带你读懂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罪常见类型

  • “两卡”类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含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手机卡(含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用于接收、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的行为。

  • “跑分”类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从而将赃款“洗白”的行为。

  • “吸粉”类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提供推广帮助,以“刷单”“抢红包”“投资指导”“特殊服务”等名义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APP,后由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行为。

  • “技术”类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通过架设虚拟拨号设备(如“VOIP”“GOIP”等)、开发网络程序、制作运营网站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

如何避免帮信罪

01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

02

杜绝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

不要盲目相信网络刷单、出租银行卡赚大钱等虚假宣传,避免占小便宜吃大亏,触犯法律底线。

03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不使用不明网站、不点击不明链接,以免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

警方提醒

涉嫌帮信罪

犯罪记录将会伴随一生

严重影响个人择业和信誉

还会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便利

增加案件查处难度

致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请保管好名下的卡、号、证

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拒绝出租、出借、出售

电话卡、银行卡和互联网账号

从你我做起

来源:广东刑警

编辑:方晓晖

一审:魏平

二审:林艳

三审:陈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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