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环境日。当天,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法学院的模拟法庭里,实况转播了一场真实的环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庭审。代表原告公司出庭的,便是著名的行政法律师曹竹平

当天,案件的开庭过程通过腾讯视频、抖音、微博等平台全程转播,经事后统计,累计共有33万人次观看了本次庭审。而庭审之后,经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原告公司与被告行政机关达成了调解,曹竹平律师也为他的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减轻处罚的成果。

这也不是曹竹平律师的庭审现场第一次被大规模围观。早在2019年某博士生诉上海某大学的案件开庭时,就因为前来旁听的人实在太多,浦东法院不得不在法庭隔壁又开了一间观摩室,让无法进入法庭旁听的社会公众,在隔壁观看闭路电视的实时转播。

曹竹平律师的行政诉讼庭审现场,为什么这么火?

事实上,去年前11个月非税收入3.7万亿元的消息就曾在全国上下引发一波关注。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是“罚没收入”的激增——它和税收没有关系,却直接影响着财政收入的结构。比如广西某地级市2022年的罚没收入就占到了财政收入的46%,几乎接近一半。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实施纲要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全面落实,政府法律事务即行政法律事务领域迎来了一波逆势上扬,从原来无人问津的小众专业,变成了律师行业的一片新蓝海。

仅2024年上半年,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数量就达到了33.9万件,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4.6万件,居高不下的案件量也预示着行政诉讼业务将成为律师开拓案源的首选项之一

但行政诉讼的难,也是有目共睹的。这也是曹竹平律师的庭审现场总是被围得水泄不通的原因——在原告的平均胜诉率仅为2%的行政法领域,他的胜诉及实质化解率达到了惊人的80%。

作为行政法领域公认的头部律师,曹律师认为,行政诉讼的难,主要难在证据上——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和其他诉讼完全不一样。不少律师接手案件后不是觉得无从下手,就是感觉对于诉讼证据规则把握不准,无法达到己方的证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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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19:00

行政诉讼证据课即将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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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领《郭修江:行政协议案件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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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19:00上海首家公法专业所主任、元笙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连续五年蝉联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政府事务领域第一梯队律师曹竹平律师,就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与质证展开深度解密。

不少旁听过曹律师开庭的同行都对他在法庭上就证据进行的细致而精密的分析、质证印象深刻,对他就一些证据的特殊质证角度感到新奇和意外。所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成功把握庭审的背后,实际就是对于证据的充分收集、对证据规则的深度研究、对于质证技巧的高度把握。原告胜诉及实质化解率高达80%的核心要诀,一场直播就能解锁!

行政诉讼中,证据的收集与质证

有哪些方法和技巧?

如果你是一名被告行政机关的律师,在你的对手看来,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存在哪些常见问题,甚至硬伤?

如果你是一名代理原告相对人的律师,在你的同行看来,有哪些特殊的、获得证据的技巧?

如果你是一位初任行政审判或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从律师的角度而言,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应当如何完成?

如果你是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在专家级别的律师看来,执法过程中应当如何通过证据去证明程序的合法性?

上述人群,都能从曹竹平老师的课程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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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行政法律师界的头部人物,由曹竹平律师来讲授行政诉讼证据实务课再合适不过了。

他至今已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深耕十余年,代理了大量疑难复杂甚至具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争议案件。他从2019年起连续5年被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评为行政法领域第一梯队律师,并曾担任上海市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同时在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等高校研究机构从事行政法的人才培养工作。

曹律师认为,打行政诉讼最难的,就是让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因此,造成了其证据规则除了同其他诉讼证据规则存在共同性之处,更具有自己独立的、有别于其他诉讼活动的证据规则

在行政案件中,原告通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行政机关)则拥有便利的取证条件。这意味着原告在获取证据方面面临较大困难,因为行政机关掌握着相关的信息和资源。

而每一类证据都有可能存在程序上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实际上经历的是一个“找预期”的过程。

即,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笔录、勘验、鉴定/审计、视听资料等不同类型的证据,一般存在哪些常见问题?

除了极为关键的举证责任分配、证据收集以外,证据的调取与保全也与其他诉讼活动大相径庭。

原告或第三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人民法院主动调取证据的情形是法定的,也是有所限制的。

那么,如何有效申请法院取证?如何通过信息公开获取证据?

再比如庭审质证环节。

行政诉讼法对证据是否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6条只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相互质证”,而对未经质证的证据的效力未作规定。

那么,质证的内容范围究竟为何?

实体证据来看,如何还原法律事实?事实存疑的利益归属即举证责任的不利后果为何?

程序证据来看,立案、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法制审核、负责人讨论、送达等不同环节,可能存在哪些质证的空间?

还有证据证明标准的认定问题

刑事诉讼通行的是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民事诉讼通行的是优势证明标准,而行政诉讼介于两者之间,其要求低于刑事诉讼,高于民事诉讼。那么,行政诉讼应当适用何种证明标准?

这些答案,便如拼图一般,拼凑起了曹竹平律师代理原告胜诉及实质化解率高达80%的秘密。在这场免费直播中,曹律师将倾囊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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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常见问题

·笔录(预制笔录、执法人员、签名确认)

·勘验(勘验主体、事实与意见区分、描述内容)

·鉴定/审计(机构与鉴定人、方法与过程、意见与结论)

·视听资料(与其他证据的印证、能收集而不收集)

·各类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的性质、补充情况说明代表什么)

二、特殊证据的获得方式

1.申请法院调取

·法律依据、法院不同意调取的应对办法、申请调取的程序

2.责令被告提交的方法

·法律依据、证据提交令的起草与执行

3.如何通过信息公开获得证据

三、质证与认证

1.实体证据

·如何还原法律事实(不同行政行为的证明标准高度)

·事实存疑的利益归属(举证责任的不利后果)

2.程序证据

·立案、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法制审核、负责人讨论、送达等

3. 法律依据如何质证?

4. 生效裁判文书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吗?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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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竹平

元笙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连续五年蝉联Legalband

“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政府事务领域第一梯队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等多家知名法学院客座教授、研究员

曹竹平律师,上海元笙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客座教授,曾任上海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等。曹竹平律师多次被国际法律评级机构Legalband评为中国行政法领域的第一梯队律师,被誉为“行政法律师界的领军人物”。

他的主要执业领域是为各类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贤达人士提供商业活动中的行政法律风险防范与行政法律争议解决服务。主要在土地、资源、城乡规划及建设(城市更新)、安全生产及环保(EHS)、市场监管、教育行政以及行政性垄断等领域,为各类企业进行行政法律风险防范的合规控制,或为企业就上述行政法律争议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同时,曹律师作为部分政府机关的外聘专家顾问,为其提供行政立法咨询或行政执法建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此外,曹律师还受聘于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与智库,进行公法领域的研究及人才培养工作。

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法律硕士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特邀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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