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和蔡某的纠纷
还需回溯到今年6月
案情回顾
陈某和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裁定蔡某应当偿还陈某本息及利息7万余元。后因蔡某并未实际履行给付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开展财产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蔡某的银行账户,并查封了其名下位于泉州的一处不动产。
案件标的额只有7万余元,房产却价值几百万元。若是直接将房子移送拍卖评估,不仅违反比例原则,还需要申请人垫付高额评估费。并且,由于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也有几百万元的执行债务,若是拍卖房产,申请执行人陈某可以分配到的款项十分有限。
为最大程度减少申请执行人兑现胜诉权益的成本,执行干警决定前往被执行人的户籍所在地泉州对其进行线下督促。
到达泉州后,执行干警跟着陈某来到了蔡某家,对蔡某进行说法释理,悉心劝导其及时偿还债务。蔡某当场偿还陈某现金2万元,但表示剩下的钱将分期履行,双方就此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原以为本案已经案结事了,但是文章开头的那通电话却将执行干警拉回了现实。
“您先消消气。您看这样行不行?明天我们再去一趟泉州,对蔡某采取强制拘传措施,督促他继续还款。”
第二天一早,执行干警便再次赶往泉州,并在蔡某住所地将其拘传。
一瞬间,蔡某幡然醒悟,意识到消极履行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官,我错了!我一定按时还钱,可是我现在手头只有一万元,一时之间真凑不出那么多钱啊。”
最终,陈某念及双方多年情分,主动提出让蔡某继续履行和解协议。蔡某当场向陈某转账1万元,并承诺接下来将按时偿还借款。
“非常感谢各位为我的事情辛苦奔走!”近日,申请人陈某向执行干警送了一封手写的感谢信。信中一句句真挚的话语,是对执行干警秉持公正、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的充分肯定和感谢。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感谢信是群众对仙游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干警的激励和鞭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仙游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将善意文明执行的温度与强制执行的力度相结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办好人民群众的身边事。
文 / 张雁翎
编辑 / 郑静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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