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走失,电梯直达
来源:北游独立评论
作者:我是北游
过还是不过,都是个人的权利
圣诞将至,今年,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前几年甚嚣尘上的“抵制圣诞节”的声音,在今年几乎消失了。
小区里,物业在搞活动,商场和街面上的圣诞树和节日气氛都挺足,大家对此也不再神经过敏,各大微信群和朋友圈里,为此争吵骂架的人,也几乎不见。
这两件事都挺让人欣慰。
无论是洋人接受中国节,还是中国人接受洋节,都是文化交融、社会开明的好事。
过个节而已,搞不明白之前有些人为何要反对、要抵制?天天自己给自己刻意添堵,这是种什么心态?
今年好了,大家的心态终于平和一点了。
也许是因为现在都忙着挣钱,各行各业挣钱都挺难,有这精力争论这些吃不到、摸不着的事情,搞活经济显然更加重要。甭管洋节、土节,搞活假日经济,给自己的腰包添加点银子,才是正事。
有些思想僵化的人总担心中国的年轻人过圣诞节是被西方“文化入侵”,担心我们的下一代从此跟着西方走了,都接受西方文化去了,从此不爱中华传统,看不起、不愿过我们中国自己的传统节日。
不得不说,这些担心完全是杞人忧天、无稽之谈,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逻辑。
环顾四周,你很容易就会发出一个疑问:如果过个洋节就被“文化入侵”了,你是在侮辱自己吗?对于西方来说,有这么失败的“文化入侵”吗?
前些年的圣诞,我写下了这篇文章,很多朋友都喜欢,现在来看,依然合适,那些担心国人过个洋节就会变洋心的人,真是想多了。
圣诞节是文化入侵?你想多了
很多人反对中国人过圣诞节的理由,无非是圣诞节是西方的宗教节日。如果我们中国人过圣诞节,就意味着被西方文化渗透,被宗教洗脑,被西方文化入侵了。
我想说对他们说的是:你想多了!
不要说中国人过圣诞节,和宗教没有一毛钱关系,连欧美人现在过圣诞节,都跟宗教关系不大了,无非就是个传统的公共假期而已。
在美国,在某些特殊时期,对某些敏感人士,甚至连说句“Merry Christmas”都要小心,为什么?政治可能不正确呗。
因为有人不信教,你这么说,就是对别人的冒犯,所以要改成“Happy Holidays”比较保险。
你看,连西方人自己的文化都不知道会被丢到哪里去,你却担心我们被西方文化入侵?那你担心你家孩子听邓丽君的歌会不会学坏呢?
别笑,以前的人真就这么担心过,说邓丽君的歌是靡靡之音,听了,人就会坏掉,你说好笑不好笑?
担心中国人过圣诞节会从此“变心”,就跟这种论调的逻辑一毛一样。
过个洋节变洋人,那看了武松那多半会打虎?这逻辑强大到无以复加。
其实,欧美人的圣诞节也并非一直都是现在这个样子。
在狄更斯的小说《圣诞欢歌》发表之前,圣诞节原本没那么快乐。不但严谨沉闷,而且当时苦逼的生活都让他们忘记了还有圣诞节这回事。
狄更斯说要欢乐,所以就“圣诞快乐”了。就如同圣诞老人在不同的欧洲国家各有各的传说,如今的圣诞老人形象,不过是作家和艺术家根据这些传说创造后的结果。
所以,欧美人过圣诞节的所谓传统项目,比如家庭团聚、互换礼物、圣诞餐饮等,其实都是狄更斯在小说中发明出来的,是文艺作品的创造,跟基督教本身的仪式和教义关系并不大。
在狄更斯的年代——19世纪中期,英国人的生活其实是比较苦逼。,当时正好处于“饥饿的四十年代”,工业革命末期,社会巨变、贫富差距大,人们从事快节奏的工作,拿着微薄的薪水挣扎在生存线上......
过节?那是不可能过节的。
而狄更斯的《圣诞欢歌》就诞生在这个“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这本小册子对在底层挣扎的人民来说,起到了抚慰的作用,所以迅速得以传播开来。
这个《圣诞欢歌》讲的是啥呢?
狄更斯在小说里塑造了一个吝啬鬼——斯克鲁奇。他富有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
在圣诞夜,他被三个圣诞精灵造访:“过去之灵”、“现在之灵”、“未来之灵”。
“过去之灵” 让他看到在孤单寂寞的童年生活中,他的姐姐对他倍加关爱的情景,以及他当学徒时,仁慈善良的老板菲茨威格在圣诞之夜和大家一起开心跳舞,款待员工的情形。于是他的心开始被软化,后悔自己对待雇员的态度,也对自己从一个贫穷却快乐的年轻人变成一个富有却失去亲情的老板感到懊悔;
“现在之灵”带他到他的一个属下家里的圣诞聚会上,那是一个拿着可怜薪水的小职员,没有圣诞礼物,没有火鸡,可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未来之灵”让他看到在他衰老之后病卧在床, 连圣诞节也没有亲人朋友来看望的孤苦景象。于是,他开始重新思考生活的意义,才发现原来施与比接受更快乐。这一切渐渐唤醒他人性的另一面——同情、仁慈、爱心及喜悦。
瞬间,他那固有的自私及冷酷迅速崩塌,消失殆尽,从此变成了一个乐善好施的人。
于是在鬼魂拜访过的第二天早上,也就是圣诞节的早晨,雇员鲍勃(Bob)上班迟到了,他原以为斯克鲁奇会生气的。可是相反,斯克鲁奇对他说,“我的好伙计,祝你圣诞快乐!我要给你加薪,而且还要尽力去帮助你贫困的家庭。快点把火生着,再去买一个煤筐。”
接着他又买了一只特别大的火鸡叫人给鲍勃家送去。
随后,他第一次去拜访了自己的外甥,在街上逢人便招呼道“圣诞快乐”,而人们也都报以和善的微笑。
斯克鲁奇平生第一次感到了真正的快乐。“他的心在笑”,从乐善好施中他真正体会到了生活的乐趣。
OK,小说讲完。可以想象,当一大群被生活折磨的毫无生气的民众,看见这篇作品如久旱逢甘霖的感觉。
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圣诞欢歌》在当时有多火呢?
1843年12月19日,小说发行的当天就卖出了6000本,在圣诞前夕一直供不应求,只能紧急加印,小说如此受欢迎甚至让作者狄更斯都惊讶不已。
从此,“圣诞要快乐”深入人心。狄更斯更是连续几年都在圣诞节发表一篇圣诞主题的小说,但《圣诞欢歌》始终是最家喻户晓的一部。它对于圣诞节的意义,无论如何评价,都不为过。
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欧洲人在圣诞节慢慢养成了见面说“圣诞快乐”的习惯,才开始呈现喜气洋洋、乐呵过节的新气象。
所以,你说大家嗨皮一下,放松一下,找个理由过个节,乐呵乐呵,跟你所谓的宗教洗脑有个毛的关系?
连基督教的家乡人延续下来的过节方式,都只是立足本地文化的再创造。圣诞老人都是因地制宜,好几个版本,还别说延续两千年的纯世俗国度,怎么可能说,过个洋节,就会从此变成洋人的心呢?哪里值得你宏大叙事的批判?
你看看,圣诞节到了中国,就跟很多洋节到了中国的命运一样,哪个不是被改造的面目全非,为我所用的?
中国人说要消费,于是开始消费了;
中国人说要狂欢,于是开始狂欢了;
中国人说要去酒店,于是洋节统统都成了情人节;
中国人看到平安夜就说要吃苹果,于是平安夜吃苹果成了中国人过平安夜的“风俗”......
中国人的圣诞节里没有耶稣的影子,生生把圣诞节过成了苹果节,如果真有文化入侵这回事,这是不是也太失败了?
就凭中国人这么强大的同化和改造能力,圣诞节过完了都不知道耶稣是谁,只是促进了祖国苹果的销售,把洋人气个半死,你说你还担心个毛啊?
最后,做个总结,我认为,中国人对待圣诞节最好的态度,用一句话就可以总结:
爱过的,就过;不爱过的,就不过。
既不强迫别人过,也不强迫别人不过,因为类似于别人过什么节,不过什么节,怎么过,都不关我的事。
但有些人跟我不一样,他们总喜欢把自己当太平洋警察,管得太宽了。
尤其当他们指责别人过圣诞节的时候,还喜欢趾高气扬地打着国家民族的旗号,肆意干涉别人的合法权益,这就实在太恶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