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发布了《河南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天安煤业十二矿“1·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造成16人遇难、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97.29万元。
报告中明确指出有关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有关责任单位未及时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为了抢工期隐瞒入井人数,连监控数据和图纸都造假,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官方于1月12号发布了此次事故
河南平煤十二矿“1·12”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详细调查后提出了以下意见:对平煤十二矿罚款900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责令该公司作出有效整改并提交书面检查。
事故画面
对负责重要的安全相关工作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包括平煤十二矿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防突副矿长共4人。
关于平顶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以及平煤神马集团董事长等共35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
此次事件使我们警醒:相关责任人员务必要严格遵守落实安全措施,特别是从事高风险行业。而企业内部不仅应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应监督,防止其弄虚作假,更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有效的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