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给我一个机会,欠了钱其实我压力也很大,但一直不知道该咋办只好逃避问题,今天和解以后我一定按时还钱,保证不再搞失联了!”12月17日,在执行法官主持下,申请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分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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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张某因装修房屋在某银行申领家装分期型信用卡消费20万元,仅还款5万余元后便下落不明,玩起了“消失”,银行多次联系未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偿还欠款及利息17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限期还款,限定期限内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中,执行局多次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均未联系到张某,前往其所在社区进行实地走访也未找到本人下落。后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发现张某名下有一笔保险,遂前往保险公司进行冻结,在再次联系张某无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依法决定对该保单现金价值进行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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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得知自己保险款项要被扣划后慌了神,主动联系法院说明情况,并与银行进行沟通,表示愿意积极解决还款的问题。考虑到扣划的保险为商业性养老保险,一旦终止合同后对张某损失较大,执行干警现场对张某消极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张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与申请人就分期还款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5800余元第一期应付款项,申请人同意暂不扣划张某的保单。

今年以来,汉台区法院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探索“多主体联动,多方面兼顾,多角度实施”的善意执行方式,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当事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的灵活执行措施,有效兼顾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供稿:陈彬坤

编辑:郑 真

校对:郑 真

审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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