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派出5名干警,远赴山西,千里“执”行,成功执结两起涉工程机械类案件。
2024年8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岳麓区法院审结的中联重科诉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中联重科诉刘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两案移交石门法院执行。执行团队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和微信分别与两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经查,赵某系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人,从事吊车租赁业务,2022年与中联重科签订《机械买卖合同》,未按合同约定付清货款,尚欠中联重科货款200余万元。刘某系山西吕梁市岚县人,从事矿山开采业务,2020年与中联重科签订《挖机租赁合同》,租赁挖机设备一台,未按约支付租赁款,尚欠中联重科租金250余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均未履行,且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之嫌,鉴于此,执行团队启动了专案执行行动。
攻心为上促案和解
事不宜迟,12月15日,执行团队一行5人驱车直抵山西运城,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询问得知,赵某仅有的可供执行财产吊车已转他人使用,自己所欠的200多万元货款准备一拖了之。面对如此情况,执行干警说服教育、攻心为上,宣讲法律、晓以利害,并将吊车实际使用人也通知到执行现场。
通过近3个小时的协商,赵某在交付30万元现金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下的170余万元欠款分四年还清,且每月偿还不少于3万元,赵某女儿以自己的一台小型吊车为该案提供执行财产担保,该案顺利执结。
不惧严寒强势扣押
次日凌晨,执行团队马不停蹄,驱车200公里,赶往革命根据地——吕梁山,约见被执行人刘某。刘某态度诚恳,表示坚决配合执行,但在上洗手间时却逃之夭夭,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增加了执行难度。多方打听,得知刘某租赁的涉案挖机现在在一座矿山山顶,执行干警随即请求岚县法院协助执行,来到海拔3000多米的吕梁山田野矿区,准备扣押涉案挖机。来到挖机所在地,执行干警才得知刘某将挖机租赁给了其他公司,收取了租金8万元,且由于工程紧急,涉案挖机正在紧张作业。挖机的实际租用公司表示绝不妨碍法院执行公务,但要求见到刘某协商退还租金事宜后方可放行。
该公司的要求实属情理之中,执行行动陷入两难境地,时间在飞速流逝,黑夜强扣挖机将给执行行动带来更大的难题,解铃还须系铃人,执行干警、公司负责人轮番给刘某电话沟通,最终刘某主动退还了租金5万元,剩余3万元租金再协商处理。至此,扣押挖机的最大阻力消除,但拖走挖机难上加难,晚上10点,山路难行,超长的拖车在蜿蜒的山路上行驶缓慢,吕梁山顶气温骤降至零下10度,寒风吹过,刺骨难耐,但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拖车下山势在必行,执行干警没有一个人喊苦喊累,默默守护,直至涉案挖机被安全运送至山下。至此,该案也以设备被成功扣押顺利执结。
“执”民之所急
“行”民之所盼
此时的吕梁山脚下
寒风刺骨
警灯闪烁
映照着执行干警的苦与乐
▍信息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综合编辑:艾尚石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