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河北魏县一男子卢某在清丰县、南乐县等地专盗玉米穗。近日,经南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卢某被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三千二百二十元。
2022年12月19日晚,卢某驾驶一辆面包车窜至南乐县元村镇某村一家门口,将该户农民存放在此的30余袋玉米穗盗走,销赃后得款960元。
2023年12月20日凌晨,卢某驾驶一辆面包车窜至清丰县阳邵乡某村一家门口,将该户农民存放在此的36袋玉米穗盗走,销赃后得款1000元。
2022年12月20日凌晨,卢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又窜至南乐县元村镇某村一家门口,将该户农民存放在家门路对面的袋装玉米穗盗走,销赃后得款1260元。
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卢某有前科系累犯;其主动到案并在审理期间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法庭综合考量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玉米收获后很多农民朋友都是把玉米穗跺起来存放,等价格合适了卖个好价钱,而且很多农民就把玉米穗跺在家门口,极容易被有心人盗走。河北魏县一男子卢某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屡屡得手。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强化防盗意识,最好把玉米存放到院内或室内等,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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