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卢梦

卖假烟属于违法行为,但您知道吗,无证售卖真烟的行为也会触犯法律。

石某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其上线处购进各类品牌卷烟,在其经营的超市内售卖赚取差价。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该超市内查获90余个品牌、货值共计6万余元的卷烟。被查后,石某某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购进并售卖卷烟,后民警在其经营的超市内传唤石某某时又查获30余个品牌、货值共计2000余元的卷烟。经鉴定,石某某经营的上述卷烟均为真品卷烟。近日,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石某某提起公诉。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石某某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刑罚。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我国对烟草行业实行专卖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未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草制品,无论售卖的烟草制品真假与否,均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石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依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此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的方法很多,但罔顾法律,以身试法,则会受到法律制裁。经营烟草要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合法合规经营,方能行稳致远,切勿因所谓的“商机”陷入非法经营的“雷区”。希望广大经营者以本案为鉴,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编审: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