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在被告姚某的车队中开渣土车,李某2024年1月从车队离开时,姚某尚欠其几个月的工资未结。李某在微信中多次向老板姚某催付无果, 后期姚某断联,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只得诉至法院。李某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对账单等证据,而姚某对李某提出的证据均不予认可,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各执一词。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仔细查看卷宗,认真梳理证据,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及存在拖欠劳务费的事实并无争议,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姚某拖欠李某的劳务费数额。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是利辛人,为索要劳务费来回奔波,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为了尽力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释法明理,从法理角度,讲解举证责任分配,法院如何认定证据裁判及相关法律规定。从情理角度,劝导双方相识一场,拖欠劳务费,不仅李某利益受损,姚某的诚信也将受到质疑。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并对双方争议的劳务费数额平心静气的进行核对,最终确定从2023年4月至12月总共产生的工资98600元,扣除已付的79000元,还剩19600元未付,双方对未付款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案件化解:
劳动纠纷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关乎民生权益保护。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提供劳务的,接受劳务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在务工过程中,广大劳务工作者要弄清楚劳务费由谁支付,并及时保留凭证,避免遇到纠纷无处主张。一旦遇到劳务费久拖不付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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