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敏)在首都北京,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正全方位深入推进,一系列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举措,如同一座座坚固的堤坝,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驾护航。

北京市近期公布13个关于北京市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首例居民委员会作为临时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案、顶格量刑处罚惩治“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案等入选,涉及妇女儿童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各方面内容,彰显北京为妇女儿童筑起的安全保护墙。

公布的案例显示,2019年至2022年8月间,舒某诱骗、胁迫多名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平台发送裸露隐私部位等私密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向他人传播。

检察机关以舒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对猥亵儿童罪顶格量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对强制猥亵罪量刑有期徒刑一年。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决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一起关于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的典型案例也展示了执法与司法成为青少年权益保障的坚强后盾。

未成年人李某(女)与同学王某在学校期间因琐事产生矛盾。王某委托另一同学郭某通过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社交软件制作了一段视频,该视频中包含李某肖像、姓名、微信号等个人信息,并含有涉性谣言、招嫖广告等内容。该视频在社交软件发布后迅速传播,一天内浏览量超过三万次。李某发现后报警,涉案视频因他人投诉下架。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某科技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符合法律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侵权的情形,在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李某选择向软件运营者主张全部赔偿责任,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北京市近期公布13个关于北京市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受访者供图

实际上,北京市不断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北京市高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刘靖靖介绍,北京建立了“2+1+2”防护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模式,社会调查、观护等工作机制,把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从犯罪后挽救提前至不良行为的预防、干预;依法协同联动,推进案件办案与促推治理相统一。构建以“柔性司法”理念为核心,预防、保护、关爱为主线的“1+3”妇女儿童权利保障机制;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打造“1+X”家庭教育法治服务体系等。

聚焦家庭暴力综合治理,刘靖靖介绍,北京法院探索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和“法院+”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创新家庭司法保护模式,适当扩大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范围,破解家暴虐待案件举证难。

除了司法保障,北京市也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讲工作。北京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杨新娥介绍,今年5月开始,北京检察机关在7个区院试点开展“走进检察院 走近检察官”青少年体验式普法特色活动。学生走进检察院不是只听一次课,而是进行3至5天甚至一周的检察职业深度体验,孩子们变身“小小检察官”,“零距离”去观察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工作、“沉浸式”体验参与“四大检察”履职日常。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北京首次公布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该活动自2016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已累计发布典型案例56个。案例聚焦新时代新形势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较为突出和妇女群众较为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展现出北京推进党政主导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取得的积极成效,为处理诉讼类案、解决妇女维权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思路。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