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解决了眼前的纠纷,我感到仓库里的柚子更甜了!”11月25日,藤县人民法院金鸡人民法庭周法官前往容县容州镇成功调解两起涉村集体经济纠纷后,当事人兴奋地说道。
2021年5月,藤县某村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分别与藤县某水果专业合作社(经营地在容县容州镇)签订协议,注入股金35万元给该合作社用于种植沙田柚,并获取利润分红,协议期满后该合作社全额返还入股资金。但因经营不善,该合作社处于亏损状态,在多次催要资金未果的情况下,村委和联合社便将该合作社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入股资金及分红。
由于案件涉及村集体经济纠纷,社会影响较大,周法官考虑到当前处于沙田柚销售时节,决定驱车前往容县容州镇巡回开庭审理此案。经沟通,该合作社认可起诉事实,也同意返还入股资金及分红,但目前沙田柚销售存在困难,希望可以延长还款时间。两原告表示理解合作社目前的处境,愿意给合作社一个缓解的时间,希望合作社信守承诺,分期支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合作社在2025年5月1日前返还两原告的入股资金共35万元,并支付利润分红。
今年以来,金鸡法庭立足辖区司法实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新途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通过“零距离”的开庭方式,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延伸司法触角,打通群众司法需求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的生活更加和谐甜美。
此外,金鸡法庭还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辖区企业、产业的特色为出发点,围绕群众生活需要、企业发展需求,通过送法上门、法治课堂、巡回审判、普法讲座等多元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既出“新”也走“心”,共开展巡回审判12场次,组织庭审观摩3次,开展法治讲座10次,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1个。
来源:藤县法院
文字:周承模 覃杰梅
图片:周承模
编辑:范丽媚 黄冬琪
校对:韦钊丽
审核:李晖萍 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