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的前手下、曾主导开发金山影霸的北京某手游公司高管邢某,被内蒙古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以涉嫌利用APP开设赌场的理由带走后,在指定监视居住场所死亡。日前,因“没有犯罪事实”,警方做出撤案决定,同案的十多名涉案人员得以昭雪。

但谁也想不到,因为这个撤案结果,两拨律师起了争论,各自用自媒体发声。(以下的标题点击后可阅读原文)

红方——

蓝方——

作为无利益第三方,我不想评价这两拨律师的孰是孰非,但对两拨律师最后发布的自媒体文章中的各一段内容,深表认同——

“本案最终全案不起诉,是多家律所的律师,包括徐昕律师团队共同努力,以及办案机关依法公正把关的结果。”

“家属公开喊冤后,得到了官方媒体和自媒体的报道,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第一财经蔡真记者的报道起了关键作用,新京报、财新、经济观察报、南方周末等媒体、自媒体以及社会公众也给予了关注。还有检察院的担当,邢某军兄长的不畏风险、不懈坚持,媒体、自媒体和社会的关注促进。本案没有舆论的关注,没有上级部门介入、监督,无罪几无可能。全案撤案,这些力量缺一不可。”

律师行业,是个特殊行业。律师都是“个体户”,既要办案,又要“宣传”。无罪案例,历来是律师宣传的“重点”。今天的争论,让人不由想起几年前的一桩往事:“改变de力量”当时发了一篇稿,讲的是一桩案件,经过媒体的报道,最终得到了好的解决,当时,“改变de力量”的运营人员采访了参与案件办理的一位辩护律师和数位对案件做出了报道的媒体记者,之后撰文发稿。但万没想到,一位很有名的所谓大律师,用个化名在自媒体后台留言,说“一派胡言”,之后暗戳戳地去投诉了(但投诉没成功)。后来我了解到,好像是因为“改变de力量”文章中其他律师和几位媒体记者的表述,和这哥们自己写的文章,内容对不上了。

对此事,我也不想发表任何评论。还是觉得前面写的那两拨律师的话,说的挺对。案件成功了,是多方努力的结果,甚至可以说,你可能根本不知道,到底谁是决定性力量,它来自哪儿,动机是什么。

记得本人很多年在检察院工作时,遇到一个妨害公务的案子,一个30多岁的理工男,和朋友聚餐喝酒后回家路上,发现有几个人围着自己老婆,这人有点喝多了,也没闹清楚状况,上去一把就把其中一个警察拽倒了,还掉沟里了,鉴定为轻微伤。伤有多严重?一厘米多的小浅口子。这男的赔钱了,还赔了不少,但还是给公诉了。当时我人还很年轻,觉得这也太不至于了吧,就和领导说这案子要不让公安退了吧,领导当时也还年轻,说行,就真的帮我联系公安去协调了!最后公安真撤了。

我不认识这个男的,没人找我托关系说情,这个男的也不知道是这俩检察院的年轻人帮他做了工作,让他不至于在人生中背个前科,所以最后也并没有对我们有感谢的话,我们当时也都年轻,也没觉得这算什么。

这个案子没有律师。如果有律师,会不会当个办案成绩?我不知道。

最后,用其中一拨律师的最后一篇文章里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吧——

“我们认为律师最大的价值是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同行更应团结一致,为这个目标共同努力。”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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