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40余吨获利100余万元,长沙望城检察提起公诉并追诉2罪

2024年12月12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蔡某、邓某等8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公安部“平安长江2024”行动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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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经检察机关审查,2022年7月,被告人蔡某、邓某、周某、谭某明知湘江已实施全年禁捕,四人商议由蔡某、邓某在湘江长沙望城段捕捞水产品,周某、谭某收购水产品后运往常德市汉寿县、湘潭市雨湖区等地销售。蔡某、邓某使用网捕方式捕捞一段时间后认为渔获物太少,遂改为电蒿、电绳等方式进行捕捞,并先后纠集陈某某、廖某、付某某参与非法捕捞活动。2024年1月31日凌晨4时许,蔡某、邓某等人在清理渔获物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水产品581.82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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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公安部列为“平安长江2024”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查明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31日,被告人蔡某、邓某、周某、谭某纠集陈某某、廖某、付某某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累计捕捞水产品160余次,渔获物共计40余吨,售卖获利100余万元。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审查发现被告人蔡某为了非法捕捞活动不被发现、查处,联系某主管单位保安曾某为其非法捕捞活动提供便利,并承诺事后给予财物。曾某利用其担任保安队夜班班长的职务便利,对蔡某等人的非法捕捞行为不阻止、不驱离、不上报,并向蔡某等人通报保安队巡逻时间、路线,帮助蔡某等人规避保安队的巡逻、巡查。蔡某事后通过现金、微信转账方式累计向曾某支付“好处费”共计8万余元。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查明犯罪事实后,认为蔡某已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曾某已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追诉,曾某到案后退缴了全部犯罪所得。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综合履职,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湘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开展评估鉴定,督促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并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望城检察 作者:曾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