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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官方公众号、全国妇联女性之声、中国妇女网发表《内蒙古:蒲公英“和姐益家”播撒大草原》。

为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创立调解品牌——蒲公英“和姐益家”。他们利用“法院+妇联”工作机制,有效助力家事调解,将家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他们注重理念引导,用正确婚姻家庭观念潜移默化影响当事人,累计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5万余件,成为大草原上众多家庭的“稳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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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蒲公英“和姐益家”播撒大草原

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婚调室,于大姐成了“香饽饽”,慕名主动找她调解的人特别多。

于大姐叫于学先,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退休后,成为自治区妇联的一名法律服务巾帼志愿者,被妇联聘为呼和浩特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设在这里的一名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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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姐益家”调解员于大姐在调解现场

在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妇联的指导下,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不断深化法院主导、妇联深度参与的“法院+妇联”联动工作机制,加上察言观色、分类处理的工作法,成为外界重点参观学习的亮点。

“法庭上讲法讲理多,我们这儿讲情讲爱多。”——这是于大姐团队高调和率的秘籍,但她们也有快刀斩乱麻的时候,会因事制宜、分类处理。

对蒲公英“和姐益家”的作用,新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赵婧深有感触。

“妇联这些调解员大姐,对我们法院来说特别重要。近年来,‘案多人少’问题在我们基层法院比较突出,像于大姐她们大部分是从政法机关退下来的,非常有经验,调解成功率高,大大减轻了法院的负担。”赵婧表示,“加上我们的婚姻家事法官多数是‘90后’,他们跟当事人说法条没问题,但家事调解和于大姐她们比,就有短板。”

在内蒙古,像于大姐这样“操碎了心、磨破了嘴、跑断了腿”的基层妇女调解员还有很多。她们有个响亮的名字——北疆“和姐”,一个个“和姐益家”调解工作室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播撒在北疆大地。

“内蒙古妇联以维护妇女儿童和家庭权益为己任,切实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内蒙古妇联权益部部长寿兰兰表示,自治区妇联由此创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品牌——蒲公英“和姐益家”。在其推动下,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矛盾抓早抓小,化解在萌芽状态。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综合整理

编辑:呼和浩特市妇联新媒体中心

审核:杨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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