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汇源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公司员工被庆祖镇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受伤,引发各界关注和网友热议。随后副镇长回应:没有发生打人的行为,只是抓扯……目前,当地政府也表示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

据介绍,汇源集团发文称因为土地矛盾爆发,员工遭镇政府人员殴打!据发文配图显示,一名员工的衣物损坏、脖子处有红色血印伤痕。

在这条网传信息中,汇源公司强烈谴责当地政府,指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强行砸断汇源集团位于庆祖镇的屠宰场西侧大门门锁进厂施工,汇源当地员工上前阻止,遭多名当地政府人员殴打,扯碎衣物、划伤颈部。

随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当事方回应,被打的员工系轻微伤,不严重!可能涉及经营问题,主要是有关部门想进厂区平整土地挖沟施工!

同时,有目击者证实事发地位于濮阳市庆祖镇东辛庄村,主要是企业与村民长期存在的土地纠纷问题!

早期因征用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与村民交赔偿问题没达成一致,问题一直存在!再加上涉事企业屠宰场的空地长期无人清理,包括村民、园区工作者等人员尝试进入空地进行清理,双方才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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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有政府工作人员回应,此事是某工作人员与汇源员工发生了抓扯,没有发生多名政府工作人员殴打汇源员工的情况。正在现场与汇源集团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置。

目前,濮阳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说明表示,濮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到达现场开展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维护企业及员工合法权益。

对此,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吐槽:企业为当地解决了人民就业,还为当地增加税收,不明白因为什么这样对待这个汇源企业?

还有不少网友调侃:他要搞好一家企业,千难万难,但是要搞垮企业,信手拈来。不是我说的!

更有不少网友反思:知道为什么沿海经济发达吗?先别说人家是如何对待投资商的,先看看人家是如何对待打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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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汇源公司拖欠园区租金在先(或者说存在征地款支付不到位的情况),相关部门确实有权进行催缴!

《民法典》第721条规定,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719条也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所以说,本事件中,如果知情人士爆料的情况属实,汇源公司长期拖欠园区租金,按照上述规定,镇政府作为园区的经营管理方,确实有权进行催缴!

同时,按照《民法典》第722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本事件中,如果汇源公司经过长期催缴后,依然不缴纳租金的,可以催告他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交付的,直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园区!

2、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该严守规范!

首先,从上述分析可知,镇政府工作人员虽然可以采取必要的手段催收租金,或者要求汇源公司配合执法,同时也应该采取必要合理的手段!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汇源公司指责镇政府工作人员动手打人,而且警方也介入,如果打人的举动属实的话,相关人员还有可能要面临系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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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殴打他人的,从法律层面来分析,要么涉嫌治安违法,要么涉嫌刑事犯罪,从汇源公司回应的情况来看,公司工作人员只是被打成轻微伤的,应该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则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工作中有官僚主义行为的,或者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镇政府工作人员作为公职人员,如果确实存在对公司员工进行强行拖拽殴打,甚至直接实施系列殴打行为的!

性质就十分恶劣了!属于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有权任性,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按照上述规定,除了追究治安违法责任之外,应当予以政务处分。

最后,现在是法治社会,打架是不对的!既然公司、村委会、基层政府各方面似乎都有道理,都有理由,而且也持不同的观点!希望冲突双方能够去法院里面找法官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