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规自委网站发布了三则土地征收预公告!将用于建设城中村改造、文化设施等!一起来看看吧~
丰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征公告[2024 ] 12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等
位置:丰台区玉泉营街道、花乡街道、南苑街道。
范围:东至光彩路南延,南至警备西路,西至京开高速,北至西四环。
权属:玉泉营街道草桥村经济合作社、花乡街道新发地村经济合作社、南苑街道槐房村经济合作社、南苑街道新宫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等。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南苑湿地城中村改造项目A区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被征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特此公告。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2024年7月,丰台规自分局对丰区南苑湿地城中村改造项目A区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南苑湿地城中村改造A区位于丰台区南苑森林湿地公园,规划用地面积约18.33公顷,规划地上建筑规模约35.2万平方米。
丰台区人民政府收土地预公告
丰征公告[2024]14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等
位置:丰台区花乡街道。
范围:东至郭公庄路,南至现状加油站,西至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北至现状物流仓储用地。权属:花乡街道郭公庄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U21排水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
总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郭公庄雨水泵站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征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征公告[2024]18号
为实现丰台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宛平街道卢沟桥村。
范围:东至卢沟桥村村界,西至卢沟桥村村界,南至卢沟桥村村界,北至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权属:宛平街道卢沟桥村集体土地。
用途:文化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征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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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规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