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应该没有任何异议。按照我们的惯性思维,盎撒人在美国应该占据多数,然而实际情况却并不尽然,美国白人中来自德国的最多,在3亿人口中,德裔足足占据了20%,有6000万人之多。

但是,作为白人主体的德裔,却并没有让美国成为一个日耳曼国家,反而仅仅2000万人口的盎撒人,成为了美国的核心族群,并一举将美国打造成盎撒国家,背后到底有何种隐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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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清这个问题,需要将美国分成两段,作为分界线的时间为20世纪60年代。

从“五月花”号抵达北美的那一刻,第一批踏上殖民北美道路的人便是来自于英国的清教徒。自此时起,他们就奠定了随后200多年美国的民族和政治格局,也就是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WASP)成为美国的最核心族群。

WASP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一直支配着美国的社会和文化,成为左右美国走向的主要力量。即便是在出现了两党制以后,他们依旧在两个党派中占据着主导地位。除了政治外,金融、商业、法律以及高等教育方面,同样被WASP把持。并运用通婚和裙带关系,在名义上世袭了美国的精英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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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才是美国最顶尖的族群,是美国多民族金字塔的塔尖。

多年来,美国的权力从未从中WASP流失到其他族群。我们可以简单罗列一些领袖级别的人物,就会发现这个事实有多么根深蒂固。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弗吉尼亚人,祖籍为赫特福德郡特林(Tring),第四代英格兰移民。第1任总统,大陆军司令,美国独立战争领袖;其余各类开创性头衔太多,不在此一一罗列。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弗吉尼亚人,祖籍为萨福克郡佩迪斯特里(Pettistree),第五代英格兰移民。第1任国务卿,第2任副总统,第3任总统,五人委员会成员,《独立宣言》主要起草者,包括弗吉尼亚大学在内许多机构的创办人,民主共和党创建者与主要领袖。
约翰·杰伊(John Jay):纽约人,法国-荷兰裔,父方家族来自法国拉罗谢尔(La Rochelle),母方家族来自荷兰乌得勒支(Utrecht)。《联邦论》合著者,第1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第2任纽约州州长,联邦党重要领袖,《杰伊条约》美方谈判人。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弗吉尼亚人,英格兰裔,第五或第六代移民。《联邦论》合著者,第4任总统,制宪会议重要组织者,弗吉尼亚法案(Virginia Plan)主要作者,权利法案(即前十条宪法修正案)的重要制定者,因而被称为『宪法之父』『权利法案之父』,民主共和党创建者与主要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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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名单我们还可以继续拉长,而且时间线则是从美国建国一直延续到如今。

盎撒人控制美国的手段,除了采用排他性的裙带关系,另外就是所谓的精英式教育以及宣传工具。

裙带性关系很简单,占据了美国最顶尖的盎撒人精英们,一直努力维持着其血统的纯净性。处于金字塔顶端的他们在进入20世纪后,就很少出现在世人的面前。这些大家族才是美国真正的裁决者。他们拥有广泛的利益,并通过姻亲来加固彼此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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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点类似于欧洲皇族们在历史上的操作,大意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所以,这些真正又富又贵的人,根本就不是那些所谓登上福布斯财富宝座上的人能够比拟的。他们不仅富可敌国,还能做到呼风唤雨。马斯克等人不过是他们聚拢财富的高级代理人而已。